2023年度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工作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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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工作汇报


近年来,我县在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同时,积极探索发展集体经济,构建起组织发动、政策推动、主体带动、资源联动和创新驱动的“五动”方式,实现改革与发展协同联动。截至2022年9月,全县村级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为2632.30万元,比去年同期增加35.7%。

一、强力组织发动

一是组织健全强引领。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集体经济发展工作,专门成立了由县委书记任组长、县长和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各相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任成员的改革领导小组,建立了县级督导指导、乡镇组织实施、村级具体落实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二是部门带头抓示范。近年来,县委、县政府制定村级集体经济“消薄”工作方案,建立部门、企业“2+1”联建共建机制,统筹安排一批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和基础条件较好、社会责任感强的国有企业、两新组织作为后盾单位,与“薄弱村”结成党建联建共同体,做到党建活动同办、资源信息同享、“消薄” 责任同担。到2022年9月,全县所有“薄弱村”实现全面清零。

三是现场点评增动力。县委组织部把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作为乡镇考评的重要内容之一,动真格不留情面,要求各乡镇对照考评意见查摆问题责任、制定整改方案、提升发展实效,促进各乡村将工作压力转化为发展动力。

二、配套政策推动

一是土地支持政策。选择有条件的乡镇规范开展增减挂钩试点工作,每年预留不低于5%的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优先用于支持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发展。

二是资金投入政策。2019年至2022年,争取中央、省、市级财政资金2160万元,县财政配套140万元,支持采取农业生产经营股份合作、资源利用、提供服务、物业管理、混合经营等方式发展村级集体经济。

三是发展激励政策。县财政每年安排一定数额的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资金,对集体经济发展较好的村给予财政奖扶。经集体成员大会讨论通过,可提取当年村级集体经济经营纯收益新增部分的10%至20%用于经营管理人员工作考核激励报酬。

三、多元主体带动

一是支部带动。全面推广“支部建在产业链上”方式,大力支持和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兴办民俗旅游、种养殖等发展项目。

二是专业合作社带动。村集体以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等参股农民专业合作社,参与盈利分红。新市镇丁家垅村自2020年开始,将政府拨款形成的生产设备出租给水稻专业合作社使用,在增强合作社产业发展能力的同时带动促进集体经济每年增收4万元。

三是龙头企业带动。开展省、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1+1”或“1+N”结对帮扶,2016年以来,全县有51家龙头企业和80个农民专业合作组织采取“公司+基地+农户”、“公司+专业合作组织+基地+农户”等模式带动集体经济发展。桃水镇竹如山村与株洲市香山轩油茶加工公司合作,集体经济年增收3万余元。

四、内外资源联动

一是激活集体内部资源。通过整合集体的建设用地、房屋、资金和农民的耕地、闲置宅基地和农房等资源资产,促进集体经济增收。全县有85个村通过出租集体土地、林地、山塘等获得集体收入,增收364万元;
有86个村通过盘活闲置房屋、厂房、老旧学校等获得集体收入,实现总收入219万元。

二是引进外部发展要素。通过建立贷款风险分担机制、实行抵押融资和股份合作等形式,引进金融机构、工商资本联合发展产业、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江桥街道泥脚巷村实现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200万元,种植水稻2000亩,建起了大米加工企业,年收入可达300万元以上。

五、模式创新驱动

一是创新产业发展业态增收。围绕特色优势产业发展新产业新业态,在优化传统产业的同时增加集体收入。网岭镇罗家坪村经济合作社创建青少年实践基地,拓宽了农产品销售渠道和集体收入实现途径,全年可增加集体收入18万元。

二是创新飞地共建模式增收。打破村域发展界限,**产业发展面临的资源约束和规模瓶颈。黄丰桥镇富头村通过“飞地”共建模式,将楠竹加工企业建在镇区,2021年集体增收8万元。

三是创新资源开发方式。依托自身特色优势资源,引进民营企业、工商资本,通过入股分红等形式联合开发,提高开发效益。新市镇新联村以山地资源入股民营的休闲公司,每年可获得企业分红收益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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