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涉法涉诉信访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几点建议10篇

篇一:目前涉法涉诉信访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几点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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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法院不服如何信访【人民法院立案信访与 和谐司法】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在第七次全国民事审判工 作会议上,首次提出“司法和谐”理念,强调“民事诉讼应当是和谐 的、有利于纠纷及时了结的诉讼,不应当是相互顶牛的、没完没了的 诉讼。”从人民法院立案信访这个环节看,立案信访不仅是法院围绕 案件而做工作,而且是通过案件了解党的路线、方针,国家的法律、 政策和行政机关的法规在社会各个领域的贯彻执行,公民、法人和其 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有效保护,从而为构建社会和谐积极提供 司法保障。

  “民事诉讼应当是和谐的”。随着依法治国方略的深 入人心,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对法院的期望值不断提高, 越来越多的人通过诉讼途径解决矛盾纠纷。以人为本是做好法院立案 信访工作的基础,这就要求我们法官一定要牢记群众利益无小事,尽 心尽力为当事人提供优质的司法服务。

  一是认真做好涉案上访 当事人的工作,宣传法律,讲解政策,仔细听取来访人的反映,帮助 当事人理顺哪是法院管的、哪是行政部门办的,增强当事人法律意识, 行政意识和公民意识。

  二是通过接访涉案信访当事人,依照法律 程序和行政工作程序,针对当事人提出的问题,分门别类进行办理。

  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杜绝盲访、重访、缠访、暴力访、群 体访的发生和久拖不决的问题。

  三是大力提高立案信访队伍整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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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素质。加大司法业务培训力度,鼓励未取得司法资格的干部积极参加 司法资格考试,把教育培训与考核使用相结合,建立干部教育培训档 案,作为干部考核及奖励、晋升的依据,对不参加轮训或轮训考试不 合格的,不予评奖或晋升。

  “民事诉讼应当有利于纠纷及时了结”。

  法官的角色定位要求其必须坚持中立。

  首先,中立从根本上决 定法官在程序中的被动和消极地位,通俗地讲就是所谓的不告不理。

  其次,法官的职权应受当事人诉求的约束,当事人愿意告谁、喜欢怎 么告是当事人的权利,只要符合起诉条件都应予立案受理,而不宜借 “指导”之名行干预之实,避免给当事人以门难进、案难立之嫌。再 次,对任何与法官个人利益有关的诉讼,立案阶段一律应当回避。当 然,法官的中立并不免除其职责与义务的合法履行,一是要告知风险。

  准确告知当事人诉讼风险,对其进行必要的诉讼阐明和提示。

  二 是要化解怨气。凡来访者一般都有一肚子怨气,立案信访工作人员必 须树立重视人,尊重人,关心人的社会主义司法理念,文明接待,礼 貌待人,提倡换位思考,克服简单粗暴,明确责任,改进作风,把问 题解决在始发阶段。

  三是要保障民权。对每件涉案上访人做到热 心、耐心、细心,把涉及到涉案上访的疑点、难点、热点,作为重点 进行调研、重点解剖、重点解决,依照程序和法律及政策,切实保障 公民的合法权益。

  “民事诉讼不应当是相互顶牛的、没完没了的 诉讼”。要牢固树立大局观念,把立案信访工作与国家经济发展、社 会进步有机地统一起来,做到法为民立,权为民用,情为民系,利为 民谋,责为民负。同时,要强化工作协调,净化审判作风。一是要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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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强与上级法院以及兄弟法院之间的协调和配合,避免脱节。对涉及案 件的级别管辖、地域管辖的冲突,以及疑难、重大案件的立案等工作, 要坚决接受和服从上级法院的指导,以求能够妥善处理好每一案件当 事人所涉信访需要解决的问题。二是要加强与行政机关的协调和沟 通,避免分歧。在受理行政诉讼及处理重大信访等工作中,要讲究工 作方法,妥善处理各方面的关系,促使各部门能够在同一法律语境中 沟通、对话与合作,尽量避免意见的分歧。三是要加强各业务庭室的 协调和衔接,防止各自为政。

  

篇二:目前涉法涉诉信访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几点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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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院信访工作总结范文

  日子在弹指一挥间就毫无声息的流逝,就在此时需要回头总结之际才猛然间 意识到日子的匆匆。一起来看看风林网络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法院信访工作总 结范文”,欢迎大家阅读,供您参考。更多内容请关注风林网络。

  法院信访工作总结范文(1)

  20** 年,**x 法院在市中院和区委、区政府的大力支持和监督指导下,认真 贯彻落实全国、省、市信访工作会议精神和上级政法委、上级法院关于涉诉信访工 作的要求,立足我区、我院实际,以学习宣传信访条例、提高信访意识、营造大信 访格局为突破口和宗旨,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和长效机制为重点,以把好立案关, 加快办案速度,提高办案质量为重要环节和手段,严格落实各项措施和责任倒查制, 认真消化处理现有信访案件,对信访当事人做到宽严适度,及时打击。有效地遏制 了集体上访、越级上访、重复上访、缠访闹访的势头,我院涉诉信访工作取得了明 显的阶段性成果。受到了市中级法院和石龙区委的一致肯定。

  今年以来,法院没有发生一起赴京、赴省、赴市三级集体访案件;三级访个 案发生 3 起 3 人,比上年 5 案 5 人减少 40;去年中院登记在册的 6 起信访案件全部 消化处理,处理量达到 100。同时,我院还及时圆满地完成了三次外出接访,基本 实现了“人要回去,事要解决”的目的。总之,通过全院干警的不懈努力,较好地完 成了与中院签订的信访责任目标。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努力营造大信访工作格局 面对严峻的涉诉信访形势,我院领导班子和全体干警不是埋三怨四,止步不 前,而是审时度势,迎难而上。积极在提高认识,统一思想上下功夫。通过对全国、 省、市信访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及中院信访工作会议精神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努 力强化干警的全局意识、忧患意识、严格执法意识和信访工作做得好坏的得失意识, 增强做好信访工作的责任感、压力感和使命感。做到从思想上解决问题,实现信访 工作人人有责任、人人有担子。形成全院上下,全区上下,全市法院系统上下信访 工作一盘棋的工作格局。为实现上述目的,我们采取“五个一”的具体办法进行教育 和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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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是明确一项任务。通过对信访形势的理性分析和中央对信访工作政策的把 握。向干警明确提出,做好当前的信访稳定工作,是我们搞好审判工作的前提和保 证,是一项重中之重的艰巨任务,必须全员参与抓紧抓好,回避不得,更放任不得;

  二是算好一笔细帐。就是算好信访工作好坏的得失帐。从身边上访老户给法 院造成的人、财、物损失,具大精力损失、形象、声誉损失诸方面加以分析和评价, 引起干警的共鸣;

  三是构筑一道平台。我们积极与区政法委沟通和协商,在共享信访工作信息 的同时,主动参加区委组织召开的区周一信访联席例会,协调涉诉信访案件的处理, 积极参与区委安排的赴京、省信访接待月和区领导信访接待日,接待和处理我院的 信访案件。

  同时加大与区人大的沟通和联络,主动接受监督,每月联络一次,形成制度。

  通过这些措施,构筑了互通信息,分工合作,上下左右联动、齐抓共管的信访工作 平台,克服了我院孤立处理信访问题的被动局面,促进了石龙区法院大信访格局的 建立;四是划分一份责任。按照信访工作“谁主管,谁负责,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 原则,以及《信访条例》、信访责任倒查制的规定,归口管理、责任到人,违者必 究,究者必果;五是确立一个目标。即通过不懈努力,实现我院信访工作“一大一小” 的工作目标。

  二、建立健全信访工作机制,有序开展涉诉信访工作 建立健全信访工作的长效机制,是做好这项工作的核心,我们一是进一步调 整充实了以院长为组长的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常务副院长分管立案信访工作,加大 协调力度,并明确了分工合作和责任承担方式,开展日常工作,以组织统领人;二 是层层签订了信访目标责任书,量化、细化责任,以目标衡量人;三是实行信访领 导小组例会制度。每周一上午召开,听取案件汇报,研究部署一周信访工作,从未 间断,继续坚持周二院长接待日制度,并实行随时接待、随时转办,落实首问负责 制,用制度约束人。及时处理了一大批初信初访案件,信访当事人比较满意;四是 制定了我院信访工作实施细则和处置突发性事件预案,从人力、物力、财力上给以 保证。一旦有突发性事件发生,院领导、庭长、承办人、车辆、资金能够立即到位, 尽管我院财力十分有限,人员少、车辆少。今年以来从未因组织人员、资金问题、 车辆问题影响信访案件的处理,这个绿色通道是敞开的,也是十分必要的;五是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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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错案责任追究制度。认真学习了中院错案责任追究办法,区委政法委信访责任倒 查制的规定,并依据自身特点,制订完善了我院的追究办法,上述机制的建立和完 善,有力地促进了我院信访工作的有序开展。

  三、突出工作重点,狠抓各项措施落实 涉诉信访成因复杂,千头万绪,事后处理难度很大,要做好此项工作,决不 能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必须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全面推进。

  一是把好源头。即从立案、审查、受理、开庭、调解、判决、送达以及优质 服务,强化法官职业道德各环节,各方面入手,用相应有效的制度进行规范和约束, 使所判决的案件经得起检验,尽可能减少因重实体,轻程序等原因形成的信访。同 时,至关重要的是把好立案审查关,对法律、法规没有明确属于法院受案范围的或 法律法规规定的可以受理但主要应先由政府有关部门解决的,或司法解释规定不宜 受理的,以及因企业改制对政府行为不满已经形成集体上访的,村委会、村民组在 职权范围内所行使的利益分配,维护了大多数群众利益极少数村民不服的等等,我 们把住立案关,不予立案,并做好当事人思想工作,引导其通过其它途径解决问题, 坚决避免乱诉乱立现象发生。避免立案后束缚住我们自己,造成信访案件; 二是注重调解。首先是重视大调解,即加强与村委会、办事处、司法局、公 安派出所等调处部门的沟通,加强联络,互通信息,共同做好民调工作,把大批民 事纠纷化解在基层。其次是抓好我们诉讼过程中的调解,调解率达到 70 以上,以 调解的方式定纷止争。例如上半年我院有近 10 起普通交通肇事案均以调解方式结 案,同时,我们还对个别贫困当事人进行帮扶工作,如贫困上访户陈三元,80 高 龄,儿女不孝,生活十分困难且年老多病,我院动员全体干警捐款 4500 元,为其 购买了房屋。陈感受了温暖,表示彻底息诉息访。稳定息诉效果十分明显; 三是加大督促力度。主要措施是信访案件一旦被登记造册,就紧紧盯住不放。

  立即明确主管领导和责任人,每周一例会上院长坐阵,跟踪问效,研究制定措施, 督促落实,定期结案,这一制度受到区政法委很高的评价;四是宽严并举抓信访。

  宽,即对有序来访的群众在态度上要宽、要热情,要认真听取他们的诉求,并千方 百计解决他们的问题。严,即对接待人员要求要严,对当事人要做到进门热情,走 有答复,接待有记录,查时有档案。对无理缠访,越级闹访的坚决依法打击。

  如田石头无理上访一案。田从 20** 年开始上访,一访就是几年,先后到市

  

篇三:目前涉法涉诉信访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几点建议

  法院三条措施强化信访工作

  **法院在“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正”专项活动中,全面落实人 民法院信访工作责任制度,从三个方面强化信访工作,取得了良好效 果。

  今年1—8月,该院共收到各类信访案330,与去年同比下降 20%。

  该院一是坚持院长接待日制度。

  规定每周星期一由正副院长轮流接待当事人,各分管业务部门派 员参加。

  对不服二审判决的信访申诉,由立案庭通知原案承办人接待,并 将当事人的意见记入接待记录后送院长审阅,使院长能够进一步了解 案情,有针对性地劝其服判息诉。

  二是完善初访接待工作责任制。

   将信访申请责任制与审判责任制两者相结合,规定在结案后六个 月以内由原案承办人接待,原案承办人结合以往案的审理情况对其进 行解释疏导,有效地防止了上访老户的产生。

  三是实行信访联动机制。

  每月15日市人大领导信访接待日时,由该院立案庭派员共同接 待当事人,经人大领导审核案后,对没有瑕疵的案共同对其进行说服 劝解,若当事人对原审判决的对立情绪较大,由人大领导亲自督查督 办,并现场发出案督办函,由原办案部门在十天内向人大领导汇报情 况。

  通过人大领导的现场监督,部分当事人放弃了信访申诉,减少了 越级上访和重复上访。

  同时,密切与各职能部门的联系,建立信访协调机制,对历史老 案行政案等涉及其它职能部门的,主动与各单位协调配合,共同解决 具体问题。

  对一些疑难大要案定期向市委人大信访机构进行信访通报和召 开联席会议,取得理解和支持,为有效化解矛盾提供有利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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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四:目前涉法涉诉信访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几点建议

  当前基层法院信访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黑龙江省孙吴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李庆友

  近年来,解决涉诉信访问题逐渐成为化解社会矛盾的重点,也是当前基层法院不得不面 对的一项工作难点。从 2003 年开始,基层法院的涉诉信访案件日趋增多,严重影响了法院 的正常审判、执行工作,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全员参与信访案件的办结。在各 级党组织对信访工作的高度重视下,法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解决了一部分信访积案,但还 没有从根本上扭转了被动落后的局面。

  一、基层法院信访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是信访总量持续上升,上升趋势明显。一段时期以来,当事人到市上省进京访、重复访、 非正常上访增势明显。黑龙江省孙吴县法院三年来的信访量,2008 年,进京上访总量 26 人 次,到省 8 人次;2009 年进京上访总量 25 人次,到省 12 人次;2010 年 1-7 月进京上访 7 人次,到省 5 人次。其中:重复访 5 人,非正常访 2 人。

  二是不服法院判决和判决后“执行难”引发上访的占多数。据统计,2007 年以来,全院有 8 0%的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由执行问题引起,不少民事或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判决后由于被执行人 无财产可供执行、被执行人下落不明、被执行人为特殊主体等原因,得不到执行,导致当事 人长期上访。特别是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判决更是执行难中之难,2010 年清理出的 12 件信访 积案中有 4 件是这类案件,占所有信访积案的 33%。这类案件一经判决后,往往因当事人服 刑、无财产执行而成为“死案”,受害者亲属多认为自己人财两空,“杀人不偿命、欠债不 还钱”,把所有的怨气都撒向法院,他们要求强烈,思想工作难以做通,心情不好就到法院 大闹一场,法院每年只能通过司法救助的形式,解决一部分,但仍难以案结事了。

  三是信访诉求形式激烈,社会影响极坏。近年来,群众通过上访形式反映问题的明显增多, 上访的增长要明显大于在当地信访。大多选择重大政治活动或节庆期间到市进省上京上访, 每年的“两会”、全国“党代会”期间和国庆、奥运会等特殊时期,成为上访人的首选,基 层面临着稳控、接访的繁重任务,2008 年奥运期间,先后派 23 人次进京接访,占全院干警 的一半,在家干警则分成三个小组在火车站、汽车站巡查,做劝返工作,影响了法院其他工 作的正常开展。上访人到重要政治活动场所聚集的非正常上访增多,聚集滞留党政机关的过 激行为时有发生,如有的上访人到天安门广场打标语、冲击俄罗斯驻中国大使馆、披麻戴孝 拦截领导车辆、在公共场所用喇叭喊口号、私下窜联聚众上访、在法院办公楼内吃住等行为, 这些新情况、新问题的出现,严重地影响了正常的信访秩序,也造成了不好的社会风气。

  四是重信重访、边审边访比例较大,治理难度越来越大。当前有两类信访案件最难处理:一 是跨部门、跨系统、跨地区的信访案件难以协调,当事人稳控难,行踪不定。二是与历史问 题和政策问题相交织,信访人提出的要求没有法律依据,如刑事案件赔偿问题,有的超越了 法院的职权范围,要求法院落实城市低保、子女工作安排、生活必须品供应等等,成为信访 工作中的难题。2010 年在清理信访积案活动中,有 12 件被例为信访积案,这些案件都为重 信重访,比例为 100%,且都是历史遗留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当事人就长期上访,他们 把上访做为超越法律之上的尚方宝剑,而法官们多谈信访色变,唯恐自己所办案件被当事人 上访,主观上难免有怕办案、少办案心理,但面对案件越来越多的现实,又不得不面对,法

   院党组在有限的财力内,也不得不拿出很大一部分资金用以解决信访案件,这种“舍财消访” 只能解决一部分案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信访难题,成为困扰法院的“瓶颈”问题。

  二、涉诉信访问题产生的原因

  目前,涉诉信访居高不下,客观上是转型时期,各种社会矛盾的突现,主观上是基层法院的 执法理念、执法能力与人民群众的期望不相适应的集中表现。从调研情况看,产生涉法涉诉 信访问题主要有二个层面的原因。

  外部因素:一是社会转型和案件数量增长快的因素。目前全国正处于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战 略机遇期和社会矛盾凸显期,大量的土地、供热、劳务合同等纠纷最终通过诉讼聚集到法院。

  近年来法院的受案数增长较快,2007 年受案 1198 件,2008 年受案 1589 件,2009 年受案 2 435 件,而一线法官始只有 11 人左右,有限的审判力量短时期内不能适应人民群众日益增 长的司法需求,案件数量的增长致使一部分法官没有充足的时间和精力进行调解,使一些没 有解决或解决不好的矛盾通过上访的形式表现出来。

  二是部分上访人员信“访”不信“法”,信“上”不信“下”。认为只有上访才会得到重视, 问题才会得到更好的解决,导致越级上访增多。有的上访人员抱着“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 决,不闹不解决”的错误心理,认为只有把事情闹大,才会引起关注和重视,有的以越级甚 至进京访为要挟,企图获取高额赔偿,笔者所在院有一名上访人员长期居住在北京,平时以 打工为生,每到特殊时期,就要挟到有关部门上访,明确提出要钱,一张口就是三千五千, 不给钱就登记,影响很坏。

  三是信访政策和信访机制不够科学,信访的联动机制没有发挥作用。目前信访工作的总原则 是“分级负责,归口办理”,虽然出台了三机关下文,要形成合力,但部分信访部门之间相 互推诿扯皮,不能及时处置,导致信访升级。为一时安稳,开政策口子过大,给信访带来负 面效应。此外,对少数无理上访人特别是对非法缠访闹访和以极端方式上访的人员缺乏应有 的处理措施,界定的标准不及时,不利于构建有序的信访秩序。

  内部因素:一是对涉诉信访工作认识不到位。平时工作主动性不强,缺乏做好涉诉信访工作 的决心、信心和恒心。一些法官本位思想严重,不愿正视自身问题,工作被动应付,甚至敷 衍了事。

  二是执行难问题依然严重。执行力量不足,造成案件积压。少数法院对外地债权人申请执行 的案件存在地方保护主义,少数执行人员政治业务素质不高,错误执行,不给好处不执行, 给了好处乱执行。执行工作统一管理的机制尚不完善,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执行工作缺乏有 效的监督。

  三是一些法官司法理念不正确,做群众工作的能力不强。有的法官缺乏做群众工作的能力, 不愿细致地做群众的工作,片面强调独立审判、自由裁量、坐堂问案,重判轻调,重结案轻 效果,导致“案结事不了”, 少数法官司法行为不规范,司法作风简单粗暴。

  三、下步工作意见和建议

   一是严格明确涉诉信访案件。有关部门对在诉讼程序中的案件不能一概视为涉法上访案件, 当事人应依法定程序表达请求,对当事人上访所反映的、正在审理程序中的案件,不应该一 概纳入信访案件范畴。进一步严格要求,明确信访处理原则,建立终结程序,统一标准,对 无理缠访上级法院应及时明确,以便下级法院遵照执行。

  二是改革信访机制,构建大信访工作格局。明确信访案件的审查渠道,避免对同一问题多个 部门同时处理,信访工作阵地前移,重心下放,尽快对三大诉讼法部分条款进行修改,增加 审判的透明度,提高法院终局裁判的权威性。同时整合各方力量,构建大信访工作网络。建 立健全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由“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部门负责人直接抓, 实现人人抓信访,层层抓信访的大信访工作格局。始终不一地推行信访联席制度,主动与党 委、人大、政府、政协、检察、公安、司法等部门互通信访情况,有效避免多头信访、多头 交办、令出多门、答复不一的人为被动局面。同时,建立和保持与上级法院的联系机制,实 现上、下级法院信访传递,加强信访的反馈,对重大信访案件和特殊信访案件及时汇报,争 取理解、支持,加强沟通,纵横联动,内外协调,预防和减少涉诉信访问题的发生。

  三是要加大对组织、煽动以及非正常上访、无理访依法打击的力度。极个别当事人片面理解 党的亲民政策,滥用上访权利,通过组织煽动、越级上访来发泄对党和政府及政法机关的不 满情绪,甚至以上访告状相要挟,向政府要钱财等,其行为严重扰乱了社会的正常秩序,必 须依法严厉打击,否则单靠接访、劝访、稳控等措施,其效果事倍功半。

  四是完善现有司法制度,提高法院地位,树立法院权威,赋与法院应有的权能。国家应加强 法院建设,赋与法院应有的权能,使法院不但有权受理各种纠纷,且有能够处理各种纠纷。

  各国家机关,尤其是政府机关应当带头尊重并执行法院判决,树立司法权威,将纠纷重新引 导回诉讼程序加以解决。

  

篇五:目前涉法涉诉信访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几点建议

  法院信访工作报告

  20XX年在区委的正确领导和人大、政府、市中级法院的有力监督支持指导下,我院采取有力措施,努力解决涉诉信访问题,取得一一定成果,全年度共接待来访人员113人次,妥善处理上级转办群众信访事项18件,共化解了涉诉信访案6件,其中让余珍秀、邓电平二个疑难积案的当事人出具了息访承诺书,成功劝阻欲到省进京上访的涉诉信访人员12人次,有效处理张金华、谢振平、廖斌卿等上访人的信访突发事件3起,有效预防了涉诉信访突发事件9起。但是,涉诉信访工作的形势依然十分严峻,重复访、越级访时有发生,影响了社会稳定。对此,我们深感责任重大。为了有效解决涉诉信访问题,我们对涉诉信访案件进行了认真分析研究,找准原因,采取对策,尽快扭转被动的局面。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真抓实管

  一是正视现实,增强做好涉诉信访工作的政治责任感。我院是涉诉信访案件较多的单位,面对多年来形成的十多起诱因多样、案情复杂、调处艰难的涉诉信访重点案件,我们深感责任重大。为扭转涉诉信访工作的被动局面,维护社会稳定,我院多次召开党组会议和审委会会议,分析形势,剖析原因,研究具体解决措施,从讲政治的高度把处理涉诉访

   工作摆上重要日程。

  二是明确责任,落实任务。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将所有重点案件分解给每位领导,要求必须做到亲自接访劝返,亲自研究不息诉罢访的原因,亲自进行协调处理,确保所包案件彻底解决。

  三是加强督促检查,促进责任落实到位。为改变领导包案中只动嘴不动手、假包虚包的问题,我院制定了领导包案责任制和院领导带班值周制,每月都定期听取情况汇报,制定彻底解决问题的措施,检查督促工作落实。每周轮流安排院领导带班值周。同时,按照责任倒查的要求,对解决问题不力的案件责任人进行通报,确保了大多数重点案件经过包案领导艰苦细致的工作而息诉罢访。如,邓电平案和余珍秀案均为院长谢华云包案,该二均已彻底化解,两案的当事人感激涕零地出具了息访承诺书。

  二、以案结事了为目标,从源头息访

  抓好立案关,以疏化访。对法律、法规没有明确属于法院受案范围的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可以受理但主要应先由政府有关部门解决的,或司法解释规定不宜受理的,以及因企业改制对政府行为不满已经形成集体上访的,村委会、村民组在职权范围内所行使的利益分配等等,做好当事人思想工作,引导其通过其它途径解决问题,避免乱诉乱立现象发生。

  建立健全信访问题排查机制,对信访问题尽早发现尽早

   解决。具体做法:1、在院内对所立和所结案件每月进行一次疏理,从中发现问题苗头。2、对已结案件勤下基层排查问题。

  建立健全涉诉信访风险评估机制,引导办案庭局、办案人员在办案中主动预防和化解信访问题。如把其所办案件是否发生信访问题及发生率与其年度积效考核及评先评优挂勾;对其在办案中排查问题是否有力进行奖罚,如其应排查出来而未排查出来,日后又发生信访问题的,除罚款外,还要取消其评先评优资格;对其在办案中是否积极配合立案信访部门化解信访问题实行奖罚。

  三、抓好联动调解,以调息访

  一是实施速裁机制整合资源,短平快调解纠纷,息诉率达到98%,形成与村委会、居委会、司法局、公安派出所等相关社会联动化解矛盾,提高调解率;

  二是抓好判后释法,以明释访。要求100%公开宣判,100%实行主审法官亲自向当事人双方送达法律文书,听取当事人对案件审理及判决结果的意见,将判后释法纳入宣判的明确要求,使胜败皆明;

  三是抓信访解决,以效定访。例如:院里有三个赔偿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因被执行人无可供执行的财产而未能将赔偿标的款执行到位,考虑到申请执行人生活确实困难,院里分别给予他们一定数额的司法救助金,平息了他们的激动

   情绪,使原本要带生活用品到法院住下来闹访的当事人放弃了闹访的念头。

  四、建立科学长效的工作流程

  在具体操作上,建立三级工作机制:

  一级机制。对在排查中发现的苗头,成立以带班值周院领导、该案所属的分管院领导、庭长、案件承办人及分管信访工作的院领导、立案庭庭长、信访专干为成员的工作组,提前做疏导防范工作,如出现小信访问题,及时解决,如出现较大问题,上升二级机制解决。

  二级机制。对已经在本市内信访尚未到省进京访的上访案,由信访专干写情况汇报和建立台账,由院长确定包案领导和责任人,确定解决时限,并成立以包案领导、各相应分管院领导、庭长及责任人、立案庭庭长、信访专干为成员的工作组,制订方案,谋划措施,做矛盾化解工作,如出现大的信访问题,上升至三级机制解决。

  三级机制。对已经到省、进京的信访案,成立以院长亲自担纲的工作组强力化解。工作组以院长为组长、分管信访工作的院领导和分管发生信访问题的案件所属的副院长为副组长、各带班值周院领导及原案件所属庭长、立案庭庭长、信访专干及原案承办人为成员,进行信访稳控及矛盾化解工作。工作组研究对策,制定工作预案,即分工到人责任到人,又通力合作。

   五、做好网上申诉信访和视频接访工作。

  按照最高法院和省高院关于开展远程视频接访联通测试的紧急通知的要求,我院认真协调落实好远程视频接访联通工作,已实现了与最高法院、省高院及市中院的视频接访网络联通。设置了专用远程视频接访室,固定办理场所,完善了相关设备,明确了联络人员和技术保障人员,加强人员培训,完善办理流程,在上级规定的期限内实现了正常运转。根据最高院和省高院的精神,最高法院视频接访的“进京访”不计算在进京访总量中,省法院视频接访的“到省访”也不计算到省访总量中。对有到省进京访苗头的上访人,今后要积极引导尽可能的争取通过视频方式接访,以减少到省进京上访量。

  六、解决涉诉访的经验和教训

  处理涉诉信访工作的经验

  1、紧紧依靠区委领导和人大、政府的监督支持。涉诉信访是十分复杂,调处难度大的突出问题,紧紧依靠区委的正确领导和人大、政府的有力监督支持是扭转被动局面有力保障。一要按照区委、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抓好措施的落实,确保重点案件妥善调处,及时化解。二要及时将法院处理涉诉信访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和困难向区政法委汇报,主动与政府沟通情况,提出妥善解决的建议,按照区委和政府的具体部署攻艰克难,及时调处化解一批重点案件。三要

   与属地党政机关相互配合,及时做好调处和稳控工作。

  2、坚持以人为本。要按照有理推定的原则,对每起案件深入研究分析上访的诉求,找准上访的原因,理清是非曲直。对有理访或合理部分,要加大解决力度,采取司法救助,人文关怀等措施,促使上访人息诉罢访。

  3、提高司法能力。

  一是努力提高案结事了的能力。在处理案件中,按照调解优先的原则,能诉讼调解、执行和解的案件尽最大努力进行调处,减少因对裁判不服引发的新访。

  二是努力提高减少质量瑕疵的能力。一些涉及上访人的案件虽然实体处理没有错误,便由于办案人工作作风不端正,工作不负责任,出现案件质量瑕疵,引发上访。要严格审判管理和监督,从细微处入手,最大限度减少质量瑕疵。

  三是增强处理复杂矛盾的能力。前题是要坚定信心,克服厌战情绪,攻坚克难,为处理复杂矛盾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要把执法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增强预防涉诉访的警觉性,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新访发生,尽快使老访息诉罢访。四是增强程序引导能力。要通过程序引导,使上访人从访为诉,减少越级上访和非正常访发生。

  4、落实责任制和追究制。要按照信访责任制的要求,坚持一把手负总责,谁主管谁负责,谁办案谁负责,把重点案件的责任落到实处。要严格落实信访责任追究制,对工作

   不负责任,违法裁判等原因引发的信访问题坚决追究政治责任和经济责任,增强责任人的危机意识。

  处理涉诉信访工作的教训

  1、从源头上消化和遏制涉法信访问题力度不够

  个别干警没有充分认识涉诉信访工作是一项艰难而复杂的工作,大局意识、司法为民意识、责任意识不强,切实把信访工作贯穿到审理案件的每个环节,稳定当事人情绪,及时化解矛盾工作力度不够。办案人遇有信访苗头的案件不能及时汇报。对有闹事苗头的信访案件,信息不畅通,沟通不及时,没能把信访事件消除在萌芽状态。

  2、对处理信访问题增加的法院负累估计不足

  多数上访者情绪激烈、言行偏激,违法行为时有发生。有些人为达到个人目的,以各种手段对法院施加压力。他们串联、聚集,穿状衣,下跪、哭诉,静坐,围堵法院和其他国家机关大门,拦截领导干部车辆,围攻法院工作人员,严重干扰了人民法院和其他国家机关的工作秩序,影响社会稳定。以各种手段相威胁,谩骂、攻击甚至伤害接访人员。这些人虽经各级各部门耐心地反复做工作,但仍屡访不止,已成为一大社会问题。他们耗费了法院大量人力、物力、精力,使正常信访工作受到很大干扰,同时极大地增加了法院在处理信访问题工作中的经济负累。

  3、对无理闹访、缠访人员制裁力度不强

   未能坚决制裁违法信访。对无理访,数年缠访的分析原因,理性处置,耐心劝其息诉的同时,对没有达到个人目的而无理取闹,蓄意煽动,抵毁法院形象,诽谤法官的无理上访人的依法制裁不及时,对其他无理上访人没能起到警示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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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六:目前涉法涉诉信访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几点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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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我市信访工作的建议与思考

  2011 年即将过去,面对目前我市高速发展过程中出现的 社会矛盾多、遗留问题多、群众上访问题突出的形势,围绕 市委提出的保五争三目标,我们认为应从建立全市大信访的 思想,从全局入手,整合力量,加大力度,真正建立全市信 访工作“一盘棋”。

  一、建立更加完善的信访考核机制。目前运行的信访考 核机制在对各县区、市直各单位的考核中起到了很好的激 励、鞭策作用,但随着省里一些机制的改变和面对全市当前 形势,我们认为应加强以下几个方面的考核。

  1、加强对市群工部自身业务科室的考核。其目的是促 使各科室与各县区、市直各单位的沟通,增强其服务意识, 具体可以把各科室的成绩排名,加入所服务对象即各县区对 其的评价因素。

  2、对“三类访”特别是赴京非访的考核,一是要对责 任单位和稳控单位同时考核。二是随着省里考核方法的变 化,市里的考核要与省里统一一致起来,同时结合实际把打 击处置情况和案件处理情况分开考核,将打击处理的考核由 市委、市政府直接对公安部门或政法委考核,不应将其对各 县区群工部考核,因为群工部对此没有协调和指挥职能。再 就是应该将人事分离的对事在单位进行评查,而不是对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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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地评查,这样就减少了市里的互相协调工作。

  3、对县级领导大接访的考核,应直接通报来接访人(可

  以规定不能按所报台帐日期接访的,提前半天向市群工部请 假)。

  二、为加大案件交办、督导力度。市群工部将国家、省 交办案件和市自立案件在征求县区群工部责任主体的前提 下直接交办责任单位,处理情况责任单位直接报市群工部, 同时加大督导力度,由市督导小组在县区群工部的陪同下, 直接督导责任单位。

  三、市驻京工作组要把县区派驻人员统一管理,采取集 中住宿(费用可分摊),统一调配。接送小组可以报请市政 府购买中型面包车两辆,由市公安局抽调干部统一管理值 班,这样便于管理和协调,不必各县区一替一个月,不好管 理。费用可由市政府统一出或者各县区分摊。

  四、成立全市打击处置非访领导小组,加大非访打击处 置力度。我们认为此项工作不应由市群工部出面,而应由市 政法委牵头组成由公安、检察院、法院、司法局参与的专门 打击考核机构。市委、市政府统一接回的非访人员统一交打 击机构处置。

  五、市接访大厅应该让市直业务局委参与接访,凡涉及 反映相关类问题的设置窗口当面解释。各县区也可派驻一名 同志接洽,这样现场解释后就可以避免只有市群工部工作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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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员接访直接交办而带来的大量工作量。因为好多问题特别是 一些不符合政策的问题,业务部门解释后能把信访问题消灭 在萌芽状态,避免因交办又必须保持满意率而使上访人误认 为自己有理而一味上访。

  六、建立长效的评查评判机制。对全市疑难多发信访案 件统一协调办理,避免推诿扯皮现象。

  以上只是我们的粗浅想法,有不到或不妥之处,请领导 谅解。另从目前全市非访形势来看,在加大化解力度的同时, 必须解决打击不了的问题。如果市委、市政府不下决心解决 打击处置收教不了的问题,非访势头不但无法遏制,反而会 愈加助长无理非访人员的嚣张气焰,从而甚至串联非访。

  2011 年 12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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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七:目前涉法涉诉信访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几点建议

  法院信访工作意见建议 3 篇 认真做好新形势下人民法院的涉法信访工作,对于维护当事人的 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树立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树 立司法权威意义重大。

  一、当前涉法信访存在的问题 1、涉法信访总量持续攀升,群众进省到京涉法上访大幅度增长。

  近年来,市、区两级法院接待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总量呈逐年增长 势头,其中,来访所占比重持续增长,特别是进省到京涉法上访时有 发生。人民法院信访工作的任务十分繁重,面临着巨大的社会压力。

  2、重复信访占有较大比例,缠访和上访老户问题突出。近年来, 重复信访在各类涉诉信访中占较大比例,时间跨跃大,多是历史沉积 问题。有些重访经多人、多次、多年接待,案件经原审法院或几级法 院多次复查,确属无理,但信访人仍缠访不止,成为信访“顽疾”。

  3、越级上访有增多趋势,涉法信访工作的正常秩序受到挑战。

  目前,许多信访人不走法律程序,也不走正常信访渠道,却“热衷” 于越级上访,导致了进京到省上访数量的增长,既扰乱了正常的信访 工作秩序,又降低了信访工作的效率,给各级党政机关和法院审判工 作带来了很大压力,也严重影响了社会的和谐和稳定。

  二、涉法信访问题的成因 1、历史遗留问题。随着社会的进步和法律、法规日渐完善,各 种新的政策相济制定出台,历史遗留问题在审判工作中也随之显现出 来。当时法律、政策所禁止的,现在不一定禁止了,一些当事人对法

   律和政策的理解和认识还停留在一个特定的阶段,在心理上产生了一 定的落差与失衡,因不理解认为不公而上访。

  2、法院方面的问题。由于历史原因,过去法院工作人员业务素 质参差不齐,个别法官对法律、法规运用上存在偏差,导致审判过程 中出现问题,留下来的后遗症,使当事人常年上访。因此,涉法信访 有相当一部分是由于法院自身存在问题所引发的。因个别承办法官枉 法裁判,实体或程序的不公,当事人不服而至上访。部分上访申诉案 件,当时的处理确实存在一定的瑕疵,但由于接访人员敷衍塞责、审 查不细,使申诉案件没有得到及时妥善的处理。久而久之,超过诉讼 时效,使案件陷入难以处理而当事人又不服判息诉的两难境地。

  3、当事人本身的原因。有的当事人缺乏正确的诉讼理念,对诉 讼风险认识不足,片面地将败诉责任归咎于法院。

  有的当事人所请的律师、诉讼代理人,缺乏职业道德,只顾赚钱, 无视法律规定,一味取悦当事人,致使当事人不相信法院。有的当事 人对一审裁判不服,应上诉而不上诉,不走法律程序,却通过信访渠 道解决问题,希望引起重视。还别有用心的当事人无理上访、申诉, 甚至以集体越级上访等方式制造声势,借以向党政部门施压,以达到 某种目的。

  三、解决问题的对策 1、更新信访理念,明确目标思路。正确认识做好涉法信访工作 的重要性和迫切性,把和谐理念融入实际工作中,努力实现“四大转 变”。一是变接访为预防。通过狠抓审判质量,完善各项规章制度,

   加大诉讼调解和执行和解力度,建立信访预警机制,强化廉政建设, 改进审判作风等项措施,抓住易于产生问题的源头,避免和减少涉法 案件的发生。二是变上访为下访。通过密切干群关系,建立信访联系 点等办法,畅通信访工作渠道,架起干群之间的桥梁,变群众上访为 法官下访、回访。三是变等访为约访。对群众反映的问题逐一梳理分 类,主动约见信访人,进行面对面对话,承诺时限,定期解决。四是 变群访为个访。对部分涉及面广的共性问题,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 突出难点,抓住重点,有针对性地做好政策法律宣传和思想疏导工作, 抑制和减少集体访的发生。

  2、强化信访责任,实行倒查追究。要完善“办案责任与信访责任 一体化的信访责任追究制”,明确什么是责任性上访,规范追究责任 性上访的程序和标准,从而有效地抑制责任性上访。将审判责任与信 访责任相对接,谁承办的案件引发的上访问题谁负责。让每位法官都 增强事业心和责任感,不仅力争把正在审理的案件办成“铁案”,而且 要主动做好当事人释法解疑和服判息诉工作,真正做到“官了民了, 案了事了”。

  3、建立科学机制,实现信访终结。加强诉讼风险告知制度。主 动向当事人告知诉讼中可能存在的风险,使涉案当事人真正明白案件 败诉后可能要承担的责任,不履行义务的后果以及执行过程中可能存 在的风险负担,使当事人在理性的状态下进行一切诉讼活动。建立联 动机制。强化对信访工作的总体调控和归口管理,加强与各方面的沟 通与联系,及时通报信访情况。严格遵守分级负责、分级管理和属地

   管辖原则,该哪一级法院处理的,哪一级法院就要切实负起责任,决 不能将矛盾层层上推。净化信访工作环境。通过有效的工作举措,消 除当事人的抵触心理,提高当事人的认同率。同时,依据现有法律、 法规,严厉打击非正常上访、闹访及暴访现象,净化信访工作环境。

  4、加强自身建设,做到未雨绸缪。一方面要结合不断发展变化 的社会形势和审判实际,进一步完善学习和培训工作体系。强化对审 判人员的思想教育和业务培训,使政治思想觉悟和业务水平与时代的 发展保持同步,尽量减少人为和非人为的裁判不公事件。同时,通过 审判公开、新闻发布和重要案件通报等项制度,增加工作的透明度, 以赢得社会各界的充分理解和信任。

  法院信访工作意见建议 近年来,解决涉诉信访问题逐渐成为化解社会矛盾的重点,也是 当前基层法院不得不面对的一项工作难点。从 2003 年开始,基层法 院的涉诉信访案件日趋增多,严重影响了法院的正常审判、执行工作, 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全员参与信访案件的办结。在各级 党组织对信访工作的高度重视下,法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解决了一 部分信访积案,但还没有从根本上扭转了被动落后的局面。

  一、基层法院信访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是信访总量持续上升,上升趋势明显。一段时期以来,当事人 到市上省进京访、重复访、非正常上访增势明显。黑龙江省孙吴县法 院三年来的信访量,2008 年,进京上访总量 26 人次,到省 8 人次;2009

   年进京上访总量 25 人次,到省 12 人次;2010 年 1-7 月进京上访 7 人 次,到省 5 人次。其中:重复访 5 人,非正常访 2 人。

  

篇八:目前涉法涉诉信访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几点建议

  建立法院信访工作长效机制的几点建议

  法院信访工作做得好坏,不仅直接关系到法律的权威和社会的 稳定问题,而且还直接关系到法院审讯质量问题。客观地说,法院 信访工作长效机制尚未有效建立,笔者结合工作理论,谈几点对建 立法院信访工作长效机制的几点建议:

  1 是及时更新法院信访理念,抓好法院信访的源头性工作。法 院信访工作做得好坏,不仅直接关系到法律的权威和社会的稳定问 题,而且还直接关系到法院审讯质量问题。因此,要狠抓住法院信 访的源头性工作,即公正审讯、公正执行、准确解答、程序处访, 增强忧患意识,确立社会危机感,引导干警充分认识到信访工作的 核心问题,克制不正确的思想认识,增强每位同志的信访工作使命 感,树立“人人是窗口,个个是形象”的意识,以诚以信待人,以 法以理服人,努力使当事人服判息诉。强化审讯权执行权运行的监 视制约,对群众的反映坚持做到事事有交代,件件有落实,使上访 和闹访的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实行连接的监视,发现问题、查处问 题,预防问题的产生,保证监视工作能持续、有效地发挥职能。最 近,笔者所在的法院推行执行长效机制,除非退休或调离法院,承 办人对办案责任和信访责任终身负责,获得了良好的效果,办案质 量明显进步,信访案件比重大幅下降。

  2 是畅通信访渠道,准确及时掌握信访信息。因为解决问题才 是硬道理,法院接访处访必须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对于涉诉信访 案件,假设 1 味采用强硬措施,可能 1 时控制了当事人,但那绝不 是真心服法,并且常会存在隐患,不能到达真正案结事了的效果。

  应该站在群众的立场上,换位考虑,进展情理法理事理的说教,才 能让当事人心服口服。法院不应停留在信访的“窗口”点和面上,

   而应搭建沟通民意的平台,通过日常信访接待、院长庭长接待、网 上信访平台等形式和手段主动信访信息,还可以设立信访接待专 线,安排专人接听,使群众不仅可以通过该反映问题,及时得到答 复,而且可以通过预约院长接待,获得有关指导的解答,对来访的 人民群众不推不挡,有访必接、有信必复,倾听百姓诉求,对老上 访户和矛盾易激化户不是压制,而应主动访上门,能当场答复的 1 律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在 1 定期限内给予答复,逐人逐件 地予以处理,让当事人从程序上感受到处访结果的公正性与价值 性。

  3 是积极探究信访终结机制。法院的信访工作,不能等待,只 能以最主动积极的方式来把法院信访工作推向理性化和形式高等 化,并积极纾缓社会交汇到法院的各种矛盾。毋庸置疑,上访和申 诉,是公民的根本权利,涉法涉讼信访亦是如此。但理性考虑涉法 涉诉信访泛滥无序的深层原因,缺乏标准的信访终结机制恐怕难辞 其咎。建议以实行申诉复查听证制度为打破口,建立信访终结机 制。法院信访多是涉案信访,申诉和申请再审是主要内容。由于法 律对申诉复查并未作详细的规定,加之操作不标准,以致少部分案 件当事人不服裁判,反复申诉上访甚至多头上访、越级上访、重复 上访,严重影响社会的安定稳定。为了使申诉和申请再审标准化, 法院可以针对当事人申请再审案件实行公开听证,严格程序,通过 上访者或者其代理人进展陈述,对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进展辩论, 双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进展质证、辩论,当事人双方作最后陈述等 环节,搞清信访问题的本质,拿出是否再审的最终处理意见,连同 各程序所涉及有关法律文书、申诉材料、历次复查情况、息诉工作 记录、案件综合报告等资料公之于众,帮助信访人进 1 步解开思想

   疙瘩,稳定其思想情绪。理论证明,让申诉当事人说出心中疑虑, 举出自己的证据,理解法律的规定,得到合理的解释,有助于息诉 服判。保障当事人行使权利的同时,必需要求其依法行使,从法理 上讲,任何权利都是负有相应义务的,权利和义务是统 1 的,任何 权利都不能无限行使,权利无限行使,必然导致权利行使随意化。

  所以,申诉包括申请再审都必须按照诉讼法规定的根本原那么,按 照法律规定的期限和 1 定的审级来进展。没有标准的信访申诉制 度,就不可能确保上访人权利的实现,权利无限行使,势必导致信 访申诉秩序的。

  江苏省铜山县法院·陈浩亮

  

篇九:目前涉法涉诉信访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几点建议

  对我市信访工作的建议与思考

  2011 年即将过去, 面对目前我市高速发展过程中出现的 社会矛盾多、遗留问题多、群众上访问题突出的形势,围绕 市委提出的保五争三目标,我们认为应从建立全市大信访的 思想,从全局入手,整合力量,加大力度,真正建立全市信 访工作“一盘棋” 。

  一、建立更加完善的信访考核机制。目前运行的信访考 核机制在对各县区、市直各单位的考核中起到了很好的激 励、鞭策作用,但随着省里一些机制的改变和面对全市当前 形势,我们认为应加强以下几个方面的考核。

  1、加强对市群工部自身业务科室的考核。其目的是促 使各科室与各县区、市直各单位的沟通,增强其服务意识, 具体可以把各科室的成绩排名,加入所服务对象即各县区对 其的评价因素。

  2、对“三类访”特别是赴京非访的考核,一是要对责 任单位和稳控单位同时考核。二是随着省里考核方法的变 化,市里的考核要与省里统一一致起来,同时结合实际把打 击处置情况和案件处理情况分开考核,将打击处理的考核由 市委、市政府直接对公安部门或政法委考核,不应将其对各 县区群工部考核,因为群工部对此没有协调和指挥职能。再 就是应该将人事分离的对事在单位进行评查,而不是对人所

   在地评查,这样就减少了市里的互相协调工作。

  3、对县级领导大接访的考核,应直接通报来接访人(可 以规定不能按所报台帐日期接访的,提前半天向市群工部请 假) 。

  二、为加大案件交办、督导力度。市群工部将国家、省 交办案件和市自立案件在征求县区群工部责任主体的前提 下直接交办责任单位,处理情况责任单位直接报市群工部, 同时加大督导力度,由市督导小组在县区群工部的陪同下, 直接督导责任单位。

  三、市驻京工作组要把县区派驻人员统一管理,采取集 中住宿(费用可分摊) ,统一调配。接送小组可以报请市政 府购买中型面包车两辆,由市公安局抽调干部统一管理值 班,这样便于管理和协调,不必各县区一替一个月,不好管 理。费用可由市政府统一出或者各县区分摊。

  四、成立全市打击处置非访领导小组,加大非访打击处 置力度。我们认为此项工作不应由市群工部出面,而应由市 政法委牵头组成由公安、检察院、法院、司法局参与的专门 打击考核机构。市委、市政府统一接回的非访人员统一交打 击机构处置。

  五、市接访大厅应该让市直业务局委参与接访,凡涉及 反映相关类问题的设置窗口当面解释。各县区也可派驻一名 同志接洽,这样现场解释后就可以避免只有市群工部工作人

   员接访直接交办而带来的大量工作量。因为好多问题特别是 一些不符合政策的问题,业务部门解释后能把信访问题消灭 在萌芽状态,避免因交办又必须保持满意率而使上访人误认 为自己有理而一味上访。

  六、建立长效的评查评判机制。对全市疑难多发信访案 件统一协调办理,避免推诿扯皮现象。

  以上只是我们的粗浅想法,有不到或不妥之处,请领导 谅解。

  另从目前全市非访形势来看, 在加大化解力度的同时, 必须解决打击不了的问题。如果市委、市政府不下决心解决 打击处置收教不了的问题,非访势头不但无法遏制,反而会 愈加助长无理非访人员的嚣张气焰,从而甚至串联非访。

  2011 年 12 月 24 日

  

篇十:目前涉法涉诉信访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几点建议

  关于加强和改进法院信访工作的建议

  作者:河南光山县法院 成良仁 发布时间:2004-01-15 14:00:10

  近几年来,信访工作一直是法院深感困惑、压力最大的热点和难点问题。目前信访工作的现 状是:形势严峻、压力沉重。一是信访申诉量大,且有逐年激增之势;二是群体访、越级访、 重复访、非法闹访、缠访等等的件数大幅度上升;三是处理申诉信访的难度越来越大,矛盾 尖锐对立,情绪异常激化。面对如此严峻的局面和任务,法院的信访接待工作无论从思想认 识、人员素质、工作机制、还是基础设施等方面,都表现出了相当程度的不适应:一是头重 脚轻,上热下冷,院领导特别是一把手的信访接待量太大,时间和精力都耗费在一般信访接 待上,而庭室负责人和一般审判人员则无信访接待的任务和压力;二是观念滞后,绝大多数 干警认为信访接待是信访部门和院领导的事, 与己无关, 而实际上所有信访问题都源于全院 干警的审判和执行,承办法官最熟悉情况,深知矛盾症结之所在,做工作化解矛盾的最佳时 机和最有利条件正在审判执行过程之中, 离开承办法官的扎实工作和积极配合, 院领导和专 职信访人员的信访接待只能是隔靴子捞痒,事倍而功半;三是工作机制不适应;三是信访接 待基础设施不适应。针对当前信访工作现状,特提出如下建议:

  一、树立大信访观念,把信访工作摆在与审判工作同等重要位置,切实从讲政治、讲大 局高度认识信访工作维护稳定、服务大局、保障审判、促进发展的积极作用,树立人人抓信 访,个个重视信访的新观念。

  二、实行大信访格局,通过狠抓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努力形成一把手亲自抓、主管 领导具体抓、分管领导协同抓,职能部门负责抓,其它部门认真抓,法院上下一齐抓的信访 工作新格局、新机制,建立健全信访工作网络。

  三、办案责任和信访责任合二为一,“谁的孩子谁抱走”,“人人是窗口,个个是形象”。

  一是将信访工作贯穿于审判与执行的始终,审判执行工作开展到那里,法制宣传、思想教育 工作就做到那里,要化解纠纷而不能制造纠纷,要排解民怨而不能积累民怨,切实做到“依 法解决纠纷、妥善化解矛盾”,真正实现人民法院“定纷止争”的功能,坚决反对“孤立办案”、 “就案论案”、“就事论事”,克服将依法办案与妥善化解矛盾对立起来的错误认识,只“会”办 案,不懂化解矛盾、不会做思想工作的法官决不是称职的法官!二是实行分级递进信访接待

   制,每个审理执行案件的信访接待责任人依次是承办人、审判长(执行组长)、庭长、主管 院长,按顺序接待,在此基础上实行信访包案制度,确需院长接待的,一要实行预约接待制 度,二要实行院长接待前汇报制度;三是实行信访责任追究制,层层签定信访工作目标责任 制,作到与审判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对工作推诿、敷衍、无故拖延信访 案件的承办人,定期通报批评,对因不负责任、严重失职造成重大信访责任事故的,由纪检 监察部门根据有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是推行首问责任制, 全院干警对第一时间接 到重大信访案件或发现重大信访案件信息的,及时接待,并上报情况,对错失最佳处理时机 造成严重影响的,追究首问或首先发现人的责任。

  四、强化信访机构职能,疏通信访渠道。目前信访机构只是做些“收收信件、听听意见、 报告领导、等待处理”的简单工作,职能虚化、软化,处访效率极低,致使信访渠道阻塞, 造成越级上访大量上升。为此:一要挑选两名或三名思想强、业务硬、会做工作且有协调能 力的审判人员充实信访机构,从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关心、支持他们,使之乐于、安于 做信访工作;二要赋予立案庭一定的信访协调权、监督权、管理权和建议权,立案庭的信访 岗位处访过程涉及到其它庭的问题, 可以行使一定的协调权和监督权。

  对于按信访工作责任 制接待处理的上访, 信访部门除进行登记外, 有权对办理落实情况下达接访通知单进行监督。

  具体承办单位应按通知时限和要求进行办理, 并在3日内填写接访处理回执单, 将办理情况 呈报立案庭信访督办组;对未及时和按要求办理的,有权发布信访工作通报,并及时报告领 导研究处理;对领导接待信访决定办理的事项,有权督促有关部门落实办理;对来访内容涉 及法官违法乱纪的,可直接将材料转交纪检监察部门,并协同办理;三要坚持和完善申诉复 查立案听证制度。

  要在听证适用范围和程序上进一步完善;

  要提高审判人员驾驭听证的能力;

  要进一步提高听证的质量和效率, 确保案件处理意见的正确性。

  四要信访案件纳入审判流程 管理,对信访工作各个环节进行有效管理,保证信访渠道的畅通和行之有效的处访办法。信 访工作主要环节有:接待、登记、分流、审查、处理、反馈和统计,在对这七个环节上实行 动态跟踪管理, 限定了各个环节的工作时间, 从而保证一般来访件能当场答复的一律当场答 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在一定期限内给予答复。确定信访案件的时限。刑事和行政案件为两 个月,民商事和领导机关督办的案件为三个月,提高信访工作效率。

  五、改进信访工作作风,切实做到亲民、爱民、敬民。在信访工作中推行“四个有”:每 件来信来访要有全面详细的登记,每个来信来访要有明确的答复,重要信访要有摘报呈阅,

   信访信息动态要有定期统计分析;

  “五个一”:

  对来访群众要问一声好, 道一声请, 送一杯茶, 让一个座,送一步路;“六个平等”:申诉人与被申诉人平等对待,生人与熟人平等对待,本 地当事人与外地当事人平等对待, 有人引见与无人引见平等对待, 有领导批示与无领导批示 平等对待,闹与不闹的当事人平等对待。坚决杜绝有访不接、久拖不复、敷衍应付、态度生 硬、作风粗暴等现象。

  六、 提高信访工作透明度,积极推行各项便民措施。1、在立案信访场所以告示牌、 专栏、告知书等形式,公开信访立案条件、诉讼收费办法、信访工作制度、诉讼风险告知等 规范性规定。还建议通过电视、报纸等媒体向社会公众广泛宣传诉讼须知、法院的各项规章 制度尤其是最高院最近发布的《诉讼风险提示书》,引导社会公众形成良性的诉讼意识、观 念,改善司法环境;2、设立信访接待和立案咨询专线电话,最大限度地减轻群众的诉累。3、 加强立案、来访接谈场所的硬件设施建设,增加饮水、休息、卫生等设施,方便群众。同时, 加强安全检查,防止不测事件发生。

  七、 下大力气整治信访秩序, 努力依法规范当事人的信访行为, 坚决打击非法信访行为, 全力捍卫法律的权威和尊严,也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两手都要善用。法院的信访工作在 讲效果的同时,必须讲原则,要守住法律的底线!对非法信访行为的迁就妥协是导致非法信 访行为竟相仿效而大幅度上升的重要原因。

  八、 建立健全与党委、人大、政府有关部门的联络制度。重点抓好与党委、人大、政 府信访部门的联糸制度, 与民政部门的对生活确有困难的当事人的救助制度, 以及与公安机 关的对信访接待场所的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制度。及时通报信访工作情况、问题和困难,积 极争取党委、人大和政府的理解和支持,共同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九、 法官们都要十分清醒地认识到法院信访工作的总根源在于审判和执行! 必须牢记“公 正与效率”的主题和“司法为民”的宗旨,强化政治思想和法官职业道德修养,刻苦钻研业务 知识和业务技能,全面提升自身素质,依法规范审判执行为,提高办案质量,“以诚以信待 人,以法以理服人,以德以廉感人”,使每一起审理执行案件都成为“铁案”,这才是治本之 道、久远之策!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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