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动态分析报告5篇

篇一: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动态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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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法局社区矫正情况调研材料

  1、人员不足严重制约社区矫正工作正常开展。从县级到乡镇矫正人 员队伍力量都存在严重不足,目前,我县普法股、基层股、社区矫正 股三股合一,很多工作难以兼顾。乡镇司法所也大多属于 1 人所或无 人所,公益性岗位招录工作也不尽如人意,如此现状基层根本不能承 担那么繁重的工作任务。而且,矫正工作是一项很复杂的工作,特别 是心理矫正工作,需要专业的心理矫正队伍对症下药方能事半功倍, 建议上级部门加大力度,选拔优秀人才充实工作队伍,壮大工作力量。

  2、经费短缺严重制约社区矫正工作有序开展。建议工作经费和人员 待遇要尽快落实,以便稳定社区矫正工作人员队伍,启动交接后的一 些实际工作要钱要人,无钱无人的工作真是举步维艰。社区矫正工作 是一项责任大,差事苦的工作,假如工作经费和人员待遇不落实,容 易造成敷衍了事,闭门造车,相互搪塞的工作局面,社区矫正工作就 会失去真正意义。

  3、标准不一严重制约社区矫正工作深入开展。社区矫正对象人员情 况难以做到准确、完整掌握,比如在外地法院判决**的本地人,这 类人属于何地矫正不是十分清楚,假如是本地矫正,那这类信息怎么 衔接的确是个问题。建议上级部门制定出一套严密的信息衔接、沟通 的流程,以便工作人员遵照执行。即便出台了衔接制度,也要及时抓 好各部门的责任落实,有些工作流程的缺位会给衔接工作带来很大困

   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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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衔接不力严重制约社区矫正工作全面开展。交接工作困难重重, 部门协调不力,本来交接工作要求见档见人,但在交接实际过程中, 某些派出所要求要么全移交要么不移交,理由是交接工作完成后,此 项工作当然就是司法行政机关负首责,他们以后就不再具体管理这项 工作,只是配合。建议尽快出台一些具体规范性文件,进一步明确责 任到位。

  

篇二: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动态分析报告

  区司法局 XX 年关于社区矫正工作情况的报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区政府委托, 我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全区社区矫正工作情 况,请予以审议。

  一、基本情况 社区矫正是与监禁矫正相对的行刑方式, 社区矫正对象包括 三类人员,第一类是罪行比较轻微的罪犯,主要指被判处管制、 **的**人员;第二类是罪行虽然比较严重,但是经过一段时 间改造证明其确有悔改,不致再危害社会的**人员,主要指被 假释的**人员;第三类是有保外就医、怀孕、哺乳、生活不能 自理等特殊情况, 依法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人员。

  我区 2010 年**月启动社区矫正工作,截至今年**月底,我区累计接收社区 矫正人员**人,其中:解矫**人,撤销**收监**人,目前在册 矫正人员**人。全国两会、十九大、省委全会等重要敏感时期人 员稳定。

  目前在册矫正人**人, ****人, 暂予监外执行 (保外就医) **人;**所 **人, **所 **人,**所 **人, **所**人,创业所 ** 人,**镇所**人(具体见:见图表一 按照犯罪类型来分, 以危险驾驶和交通肇事为主的危害公共 安全类**人,占总人数的**%;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罪**人,占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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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数的**%;破侵犯公民人身权利**人,占总人数的**%;侵犯财 产**人,占总人数的**%;妨碍社会管理秩序**人,占总人数的 **%;其他**人,占总人数的**%(见图表二) 。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以制度化建设为抓手,不断夯实工作基础 搭建制度框架。成立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社区矫正 工作实施方案,出台突发事件处置预案,明确社区矫正工作考核 细则,做到组织领导到位、措施落实到位、责任分解到位。延伸 监管触角。依托**个基层司法所,在镇、社区成立社区矫正工作 机构, 在村、 居一级明确相对固定的联系人, 形成区、 镇 (社区) 、 村居三级联动网络。

  建立联动机制。

  建立社区矫正联席会议制度, 累计召开社区矫正联席会议**次,协调处理各类问题**件次,公 安部门收监**人次。强化档案管理。对矫正人员逐一建档,全部 录入信息系统,矫正工作实现全过程记录、全方位回溯。

  (三)以严格化管理为手段,不断强化严细作风 加强审前评估,严把入口关。在审判前即对拟矫正对象进行 走访调查,全面了解其家庭背景、经济情况、生理状况、心理特 征、性格类型、悔罪表现,综合评估拟矫正对象社会危险性和再 犯可能性, 形成调查评估意见, 为实施个性化矫正措施奠定基础。

  强化协作配合,严把衔接关。完善与法院、监狱等单位的合作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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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制,理顺入矫报到程序,完善入矫资料清单。加强与省内相关监 狱沟通力度,对假释、监外执行等人员严格履行交接手续,确保 无缝衔接,有效降低脱管、漏管风险。实施分类管理,严把管控 关。将矫正人员分为宽管、普管、严管三类,将体弱多病常年治 疗、有正式工作家庭健全等人员列为宽管对象,将无固定工作、 有违法倾向的人员列为严管对象。对严管对象,采取增加学习频 次、开展心理咨询等方式,坚决杜绝其重新违法犯罪。

  (三)以多元化举措为载体,不断提升矫正效果 制定个性化方案。根据新接收矫正对象的犯罪原因、家庭背 景、社会关系等不同特点,制定差异化矫正方案。例如,对法律 意识淡薄进而寻衅滋事、打架斗殴的矫正对象,安排律师等专业 人员进行“面对面”法制教育;对交通肇事罪的矫正对象,借助 交警部门力量开展安全行驶和交通法规教育。开展经常化教育。

  组织司法所对矫正对象定期走访排查, 及时掌握每个矫正对象动 态。综合采取集中教育、心理辅导、个别谈话、法制讲座、公益 活动等形式,疏导矫正对象心理问题,引导矫正对象形成正确价 值观。实施人性化管理。对因住院治疗、婚丧喜事等原因无法参 加集中教育活动的矫正对象,开通“绿色通道” ,准予其先办私 事、 后补学习。

  对未成年矫正对象, 主动与监护人沟通矫正措施, 尽量减少对其学业的影响。对需要异地就学的人员,协调当地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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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行政部门调转矫正关系,保障其按期毕业。

  (四)以专业化人才为目标,不断强化队伍建设 增加编制数量。

  积极争取编制部门为区司法局增加**名政法 专项编制,增加后编制总数达到**名,位列全市第一。强化业务 培训。借助省、市对口部门资源,通过“以会代训”等形式开展 业务培训**人次, 显著提高了社区矫正业务能力。

  开展集中学习。

  利用周例会进行集中学习,熟练掌握运用《刑事诉讼法》 、 《社区 矫正实施办法》 、 《社区矫正工作流程》等规定。汇集社会力量。

  组建公共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招募志愿者**人,定期深入村居 开展“以案释法” ,不断强化社区矫正人员法治意识。

  三、存在问题 一是“人在户不在”的矫正对象不断增加,管控难度逐年增 高。二是社区公益活动形式固定、内容单一,有待进一步丰富完 善。三是未配备专用车辆,审前调查、入户走访较难开展。四是 现有的六个司法所中有四个司法所人员尚未配齐, 严重制约工作 推进。

  四、下步重点工作 一是加强流动矫正对象管理。

  严格落实 《社区矫正实施办法》 入矫规定,严格审核“人在户不在”情况,严把入口关。对经批 准外出的社区矫正人员制定“一人一案、一事一策”管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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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人建立应急处置预案,落实**名以上联系人,确保不脱管、不 漏管。

  二是强化特殊矫正对象帮扶。定期了解保外就医人员病情, 督促其按时到相关医院进行体检, 确保暂予监外执行工作落实到 位。加强对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的帮扶措施,联系人社部门对接 就业培训、就业帮扶,对学校在读的未成年社区矫正人员提供便 利条件。

  三是提升社区矫正教育质量。将社区矫正对象纳入“七五普 法”重点对象,依托“法律七进”活动,有针对性地开展法治教 育。抓好心理健康教育。经常性地开展心理访谈、心理辅导等活 动,培养健康心理和人格。丰富公益活动内容。根据犯罪类型、 矫正种类等情况设定公益活动内容、形式,合理设置活动地点, 提高公益活动的实效性。

  四是加强社区矫正队伍建设。通过“公开招考”,配齐配强 司法所工作人员,实现司法所人员齐整、功能齐备。创新工作方 法,发挥社区矫正工作微信群作用,提高工作效率。强化业务培 训,推广“以案释法”,增强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执法能力和执 法水平。

  

篇三: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动态分析报告

  黄陂区姚家集街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情况汇报

  一、 基本工作情况 (一) 社区矫正工作 截止 2011 年 11 月,我所已累计交接社区**人员 21 名,其 中 5 人已解除矫正,现在册人数 16 人。

  我所严格按照上级有关工作要求,做好日常管理和台帐记载工 作,并对矫正对象实行分类管理,按照严管、普管、宽管的要求分类 做好台帐,目前在册对象中,严管 5 人,普管 1 人,宽管 10 人,其 中剥夺政治权利 4 人、暂予监外执行 1 人,** 11 人,在册对象中, 对其中的 10 人进行了风险评估,并发放了社《区矫正对象手册》, 所有矫正人员无重新犯罪情况发生,帮教率达到 100%,社区矫正人 员没有一人脱管漏管。

  对今年新入矫的对象,我所均做到“五个一”(即发一本须知、 进行一次谈话、做一次风险评估、走访一次家庭、制定一份切合其特 点和实际情况有针对性的矫正方案。),有计划地对社区**人员进 行思想、法制、社会公德等教育活动。我们还要求有劳动能力的矫正 对象按照不同劳动时数的要求参加社会公益劳动,促进其认罪悔罪, 提高社会责任感。我街矫正办公室还通过定期走访、心理辅导、开设 讲座等方法进行疏导帮教,建立心理咨询室,对重点对象重点开展心 理矫正工作,促使他们顺利回归和融入社会。

   我所在对矫正对象监管过程中按照以下五个环节进行:一是为 各矫正对象落实矫正工作责任人,实行定人定责;二是与矫正对象家 属签订监护协议,协助做好对矫正对象的管理;三是对矫正对象实行 报告制和走访制管理,要求矫正对象每周向司法所电话汇报一次个人 活动情况,每月书面向司法所汇报一次个人思想情况;四是定期不定 期地深入村(社区)了解矫正对象生产、生活情况,及时帮助解决存 在的实际问题;五是每月定期与公安派出所联系,相互通报情况,避 免发生脱管、漏管,确保刑罚执行顺利实施,防止重新违法犯罪。

  今年,我街矫正领导小组专门召开了 3 次专题会议,为 9 名矫 正对象解决生活、就业、就医和家庭矛盾纠纷等实际问题。今年 8 月 2 日入矫的对象孟庆明,因故意杀人罪或刑 15 年,剥夺政治权利 3 年,回来报道后一无所有,房屋垮塌了,妻子早已离家出走,一个 孩子在上初中无人照料,自己的身体又落下残疾,一时间没有住所和 生活来源,我们及时联系村委会和民政部门做好安抚工作,并给予了 生活安置补助金,积极协助办理低保,为其联系工作,促其顺利**, 积极改造。

  (二) 安置帮教工作 对于安置帮教工作我们今年着重抓好以下两个方面:

  1. 着重加强衔接工作。我们力把衔接关,收到刑释解教人员释 放(解教)信息后,1 个工作日内与其家属联系,并在释放当日派员 到监所将其接回。自 2006 年 1 月份至今我所共有 102 名刑释解教 人员,其中 2011 年有 18 名刑释解教人员

   2.落实措施做好安置工作。为了使回归人员“安其身”,根据实 际情况,我所主要采取以下几种安置措施:一是对部分回归人员落实 过渡性生活补助,对“三无”人员提供民政救助,农村籍户口的落实 责任田,让他们有地可耕;二是向企业推荐就业。帮教组织加强了与 村(居)委会及企业的沟通联系,向企业推荐有一技之长的刑释解教 人员就业。三是对有一定经济条件的刑释解教人员,鼓励他们从事个 体经营或自谋职业,在他们遇到困难时,帮教组织积极给予协助解决;

  四是对对个别回家后无依无靠、无生活条件的人员,安置帮教组织还 积极争取当地政府和一部分社会力量的支持。为一部分安置帮教对象 解决了工作问题。

  3、强化措施抓帮教 (1)今年 2 月我们借助《特别家书》活动的契机,对涉及到的 17 封家书和当年的 8 名刑释人员逐一摸底了解犯罪**及家庭情 况,到犯人家中探望。我们看到有四户家庭全都是湾里的贫困户,生 活极其困难。在押人员裴宏济父亲年事已高,母亲身体不好,住在简 陋的平房,无经济来源;刘承立的父亲中风偏瘫,吃烟喝酒缺一不可, 母亲年事以高,儿子去年又病了一场,被爱人带回了娘家;杨后祥儿 子带残,妻子出走,家中房屋已垮塌。这些犯人家庭的困境牵动着我 们和村干部的心,我们觉得压力很大,关怀他们的家庭拉一把助浪子 回头成为我们的动力,针对这四户家庭情况,我们采取了措施来帮助 他们:裴宏济的父母由村委会垫付了农村合作医疗费,做到了老有所 医,由村委会提出低保申请,我们负责到街道协调,同时要求村委会

   平时多加关心支持;刘承立的家庭合作医疗费已交,父母的新农保补 助在领取,去年下半年村委会给了他儿子一千元的大病补助;陈岁的 家中去年底落实了“无力自建房屋”的救助政策,由政府出资为其家 庭建了 80 ㎡的砖混瓦房,落实了两个人的低保政策,今年的合作医 疗费用已交齐。这四户家庭都分有责任田,他们刑满释放后均可自食 其力。让他们的子女生活有人照顾、上学有学费和生活费,解决了其 后顾之忧,使其专心改造。

  “特别家书”活动的开展,取得了良好 的社会效果。

  (2)积极发挥两劳释放人员先进典型示范作用。为进一步提高 对刑满释放人员的教育转化效果,不断增强刑释人员改造、悔罪的意 识,切实帮助刑满释放人员端正生活态度。

  二、存在的问题 (一)剥夺政治权利的社区**人员**态度不端正,没有切 实可行的制裁措施 (二)工作经费和基地经费空缺,没有一定的资金支持,导致 工作开展时有一定的阻力。

  (四)宣传力度不够,干部群众对矫正工作观念滞后。

  (五)对象判决后,司法所不知道,报道衔接不及时 (七)重点刑释解教人员生活困难,补助经费多方推诿,工作 难以落到实处。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各部门协调沟通。我们将按照上级总体要求,准确把握 工作布局,整合力量、克服困难、加强沟通、形成合力。

  (二)加强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努力建设一支整体素质高、综合 实力强,既能解决复杂矛盾,又廉洁奉公的工作队伍。

  (三) 加强社区矫正工作宣传力度。要利用各种载体,加强社区 矫正和政策的宣传普及,努力使广大群众成为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要支 持力量。

  (四)加强与各监所之间的联系,完善安置帮教衔接机制。

  (五)以“一乡(镇)一基地”为目标,在我街范围内建立安置 帮教对象和社区**人员就业基地。

  姚家集街司法所 2011-11-25

  

篇四: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动态分析报告

  资兴市关于社区矫正及安置帮教工作情况汇报

  一、社区矫正工作 (一)社区矫正工作开展基本情况 1、组织机构设立情况 市里成立了以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何钦锋为组长,市 人大副主任将集中、分管副市长邓文武、市政协副**纪随 燕为副组长,综治、司法、公安、法院、检察院、民政、宣 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编办、财政、工、青、妇等单位 分管领导为成员的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 公室,由司法局局长袁凤兼任办公室主任,各乡镇按要求也 成立了相应的机构。

  2、经费落实情况 市里按每个矫正人员 600 元/年的预算拨到市矫正机构, 市矫正机构根据情况分两次拨给乡镇矫正机构。

  3、日常工作开展情况 ①社区矫正试点工作于 2010 年 9 月在郴州市率先启动, 并在试点乡镇兴宁的基础上增加社情复杂的唐洞街道为试 点乡镇,2011 年 5 月 23 日社区矫正工作已在全市铺开,并

   组织全市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进行了矫正业务知识培训,目前 乡镇矫正机构正与公安派出所进行矫正人员衔接手续。另 外,年初就摸清了我市监外**人员的情况,了解到全市共 276 名监外**人员,从而为我市的矫正工作奠定了基础。

  在社区矫正工作启动时,我们要求对公安机关首次移交的社 区**人员,严格按照“人档合一”的要求接收,对于新增 加的社区**人员,则在全面掌握其犯罪原因、主要情节、 社会危害性、家庭经济状况等基本情况前提下及时接收,确 保社区矫正工作的严肃性。

  ②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我市结合实际制定了确实可 行的《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实施意见》《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实 、 施细则》 《社区矫正试点工作考核办法》 、 ,完善报到登记、 周电话汇报、月思想汇报、走访谈话、迁出(入)交接、请 销假、公益劳动、就业培训、考核评比、档案管理、请示报 告等社区矫正工作制度,初步建立了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衔 接制度。

  ③与公检法等部门建立完善了社区矫正工作联系制度, 进一步加强了相互间的沟通、协调和配合。

  二、安置帮教工作

   目前我市刑释解教人员共 346 人, 其中刑满释放 220 人, 矫正解除劳教 126 人,今年以来我市安置帮教工作主要抓了 三项工作。

  1、突出重点抓排查。我市定期开展刑释解教人员的清 理排查工作,充分发挥健全的组织网络优势,克服了刑释解 教人员中“三假”问题(假姓名、假住址、假身份) ,摸清 了人户分离、出外打工等人员的真实情况,防止脱管漏管。

  2、落实责任抓制度。建立健全了组织网络体系。安置 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一样成立了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形成了 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司法行政机关牵头组织,多部门密切 配合,司法所具体实施,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

  3、强化措施抓帮教。组织开展结对帮扶活动。我市注 重发挥“五老” (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 范) 余热, 开展与刑释解教和社区矫正人员的结对帮扶活动, 充分发挥了“五老”政治素质高、工作能力强的优势,引导 帮扶对象遵纪守法、自力更生,一些帮扶对象因此走上了致 富之路,帮扶活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三、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由于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具有基础性、复杂性、不

   稳定性、 长期性等特点, 故而在实践中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 具体表现如下:

  (一)工作发展不平衡 虽说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在我市已基本规范化运 行,但从质量上看各乡镇(街道)存在着差异,有的存在领 导重视问题,有的存在部门协调问题,有的存在人员、经费 保障问题。

  (二)创新意识不够 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两项工作事关社会稳定,是社会管 理创新的重要举措,但因为这两项工作存在诸如一些干部群 众对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的存在认识上的偏差;刑释解教和 社区矫正人员的流动性不断加大;一些刑释解教和社区矫正 人员有抵触情绪等复杂因素,一些乡镇(街道)存在畏难心 理,工作推进力度不大。

  (三)队伍建设有待加强 队伍建设有待加强 新形势下,司法所的工作任务越来越繁重,工作压力越 来越大,但目前司法所工作人员的队伍建设无论是数量还是 质量都远远落后于工作的需求,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人 员的理论素养、业务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

   (四)一些工作难以开展 一是执法没有保障,社区矫正是一项非监禁活动,有的 时候需要一定的执法力度,由于矫正执法没有出台,矫正工 作人员没有受衔,故真正执起法来很困难。二是缺乏工作经 验, 尽管我们组织了专门的培训, 但实践工作经验还很不够。

  资兴市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资兴市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1 年 6 月 7 日

  

篇五: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动态分析报告

  司法局社区矫正情况调研材料 3 篇

  司法局社区矫正情况调研材料第 1 篇 1、人员不足严重制约社区矫正工作正常开展。从县级到乡镇矫正人员队伍

  力量都存在严重不足,目前,我县普法股、基层股、社区矫正股三股合一,很多 工作难以兼顾。乡镇司法所也大多属于 1 人所或无人所,公益性岗位招录工作也 不尽如人意,如此现状基层根本不能承担那么繁重的工作任务。而且,矫正工作 是一项很复杂的工作,特别是心理矫正工作,需要专业的心理矫正队伍对症下药 方能事半功倍,建议上级部门加大力度,选拔优秀人才充实工作队伍,壮大工作 力量。

  2、经费短缺严重制约社区矫正工作有序开展。建议工作经费和人员待遇要 尽快落实,以便稳定社区矫正工作人员队伍,启动交接后的一些实际工作要钱要 人,无钱无人的工作真是举步维艰。社区矫正工作是一项责任大,差事苦的工作, 假如工作经费和人员待遇不落实,容易造成敷衍了事,闭门造车,相互搪塞的工 作局面,社区矫正工作就会失去真正意义。

  3、标准不一严重制约社区矫正工作深入开展。社区矫正对象人员情况难以 做到准确、完整掌握,比如在外地法院判决**的本地人,这类人属于何地矫正 不是十分清楚,假如是本地矫正,那这类信息怎么衔接的确是个问题。建议上级 部门制定出一套严密的信息衔接、沟通的流程,以便工作人员遵照执行。即便出 台了衔接制度,也要及时抓好各部门的责任落实,有些工作流程的缺位会给衔接 工作带来很大困难。

  4、衔接不力严重制约社区矫正工作全面开展。交接工作困难重重,部门协 调不力,本来交接工作要求见档见人,但在交接实际过程中,某些派出所要求要 么全移交要么不移交,理由是交接工作完成后,此项工作当然就是司法行政机关 负首责,他们以后就不再具体管理这项工作,只是配合。建议尽快出台一些具体 规范性文件,进一步明确责任到位。

  司法局社区矫正情况调研材料第 2 篇

  社区矫正是完善刑罚执行、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项 重要制度,恰逢《社区矫正法》自本月 1 日起正式实施,为进一步推动我县社区 矫正工作健康有序发展,县人大常委会社区矫正工作调研组一行五人,在 XX 带

   领下,于 8 月下旬-9 月上旬,先后到县司法局、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及 X 司 法所等,采取听汇报、召开座谈会、查看资料、实地视察等方式,对全县社区矫 正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国社区矫正从 20** 年开始试点,20** 年在全国全面试行,我县社区矫正 工作是安徽省第一批试点县,自 20** 年开始试点。近年来,我县突出"坚持把 政治引领贯穿于社区矫正工作全过程"这条主线,实现坚守底线、坚持基本、坚 定治本三级目标,实施创新监督管理、教育矫正、社会适应性帮扶三大手段,强 化组织、基础、制度、综合四项保障,统筹推进构建"1334"社区矫正工作新格 局,为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有效化解社会矛盾、构建和谐社会做了大量工 作,取得了较好成效。

  20** 年以来,我县共接收社区矫正对象 X 人,办理集中宣告 X 场次,期满 解除矫正 X 人,目前在矫对象 X 名,其中假释 X 人,** X 人。共完成社区影响 调查评估 X 件,社区矫正对象在矫正期限内,X 人被特赦,X 人被撤销**执行 原判刑罚,X 人被书面警告,X 人变更居住地后到新居住地执行社区矫正,开展 集中教育和社区服务 X 场次,入监警示教育 X 次,集中点验 X 场次,重新犯罪率 为零。

  二、主要做法 (一)坚持专群结合,加强队伍建设。县社区矫正中心现有工作人员 X 名, 其中公务员 X 名,辅助人员 X 名,挂职民警 X 名;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聘用 X 名社会工作者和辅助人员,充实到社区矫正中心和司法所,X 个司法所均配齐 了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建立社区矫正志愿者队伍,共聘任村(居)委会干部、专家 学者、离退休人员、教师、矫正对象的近亲属和原工作单位人员等 X 人担任志愿 者。

  (二)创新五式矫正,提升监管质量。多年来,我县探索创新出"管控式、 奖惩式、教育式、帮扶式、监督式"的五式矫正,在实行分类分级管控、严明奖 惩、教育矫正、社会适应性帮扶和主动接受检察机关监督等方面探索出了成功经 验,监管教育质量不断提升,实现了"管得住、矫得正、扶得准"的工作目标。

  (三)健全完善机制,规范工作运行。完善调查评估、交付接收、管理教育、

   考核奖惩、收监执行、解除矫正等环节的工作制度,细化完善工作流程,确保社 区矫正工作从入矫到解矫的各项程序规范运行。一是规范入矫衔接。及时、高效、 规范开展社区影响调查评估、交付接收、报到登记和入矫宣告等工作,从源头上 把控符合社区矫正人员条件的入口关。二是规范矫正执行。严格落实社区矫正人 员每月 8 小时学习、8 小时公益劳动、每月思想汇报、请销假、考核奖惩等日常 监管制度,对违反监督管理规依法给予警告、行政拘留、撤销**等,确保了社 区矫正执法的严肃性、权威性。三是规范矫正解除。按照社区矫正规定依法开展 解除矫正宣告,发放解除矫正证明书,同时建立安置帮教工作台账,确保社区矫 正与安置帮教实现无缝对接。

  (四)强化矫治功能,增强教育效果。一是加强教育矫正。为每名矫正对象 建立教育矫正小组,定期开展思想、法治、道德和爱国主义教育,依托敬老院、 物业小区建立社区服务基地,制定《XX 县社区矫正服务菜单》,推行"社区矫正 对象公益劳动服务令",实行"一法、一令、一书、一簿"式管理。二是加强社 会适应性帮扶。县司法局与民政、人社、教育等部门加强沟通协作,协调解决社 区**人员的就业、子女就学、低保、临时救助等问题,促使其顺利融入社会。

  三是加强心理矫治辅导。与 XX 县心理咨询协会签订"心理服务社会化合作协议 书",为社区矫正对象开展心理咨询和心理干预,帮助他们重新塑造健全的人格, 实现心理矫正与行为矫正有效结合。

  三、存在问题 1、社会认知度不高。社区矫正工作宣传发动不够广泛,社会影响力和认同 感不高,没有真正深入人心,社会公众对社区矫正的概念、内容、目的、意义和 作用知之甚少,导致群众对社区矫正人员存在忧虑、恐惧、排斥、防备、歧视等 心理较为普遍,对矫正工作往往采取不配合不支持态度,给矫正社会化增加了难 度。

  2、组织机制有待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综合性强,涉及职能部门多,目前县 级层面还缺少有效的组织领导和议事协调机构,没有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社区矫 正工作的领导和统筹力度还有待进一步加强。相关职能部门在实际工作中尚未形 成有效的工作合力,在法律文书的传递、人员的交接及监督管理等衔接上,有时 还存在不到位、不合拍的现象。

   3、工作力量严重匮乏。司法所是社区矫正的主力军,根据社区矫正机构的 委托,承担社区矫正相关工作。实际工作中,基层司法所事务繁多、职责广泛, 不但承担着社区矫正任务,还要承担法治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服务、法律援助、 安置帮教、综合治理及乡镇其他中心工作等,而我县司法所人员配备情况严重不 到位,全县 X 个司法所,现有工作人员 X 人,其中:X 人所 X 个、X 人所 X 个、X 人所仅 X 个,全县平均每所 X 人,与全国平均每所 X 人的差距较大,现有司法所 工作力量难以适应社区矫正及其他司法行政工作的实际需要。

  4、社区矫正中心建设滞后。我县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已整整十四年了,但县 级社区矫正机构至今仍未有属于自己的固定场所,一直靠租赁民房度日,场地面 积和内部设施均达不到上级规范化要求,执法的规范性和严肃性大打折扣。

  5、经费保障不到位。目前,社区矫正人员的日常监管、审前调查评估、档 案卷宗以及执法、办公设施、培训等,都需要大量经费支出。我市《关于加强社 区矫正经费保障的意见》中"县按照每名社区**人员每年 1500 元标准落实" 和《社区矫正法》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社区矫正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和其他社会组织依法协助社区矫正机构开展工作所需的 经费应当按照规定列入社区矫正机构本级政府预算。"等规定亟待落实。

  6、社会力量参与度不高。一是社区矫正的社区参与性,决定了社区矫正需 要社会力量的介入。实践中,农村、社区承载功能不强,志愿者资源、志愿服务 意识和激励机制缺乏,社会力量参与作用发挥有限。二是帮困扶助工作直接关系 到社区**人员能否平稳融入社会,但当前,我县对社区**人员的社会救助、 职业教育、就业指导等帮扶措施针对性不强,社会力量参与帮扶的深度和广度不 够,社区**人员重新就业、亲情维护、社会适应与心理健康等方面的帮扶亟需 加强。

  四、意见建议 1、深入学习宣传贯彻《社区矫正法》。社区矫正工作对贯彻落实宽严相济 刑事政策,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有效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 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社区矫正法》已于 2020 年 7 月 1 日起正式施行,全县要 以学习宣传贯彻《社区矫正法》为契机,认真组织开展《社区矫正法》的学习、 宣传、教育,积极推进依法设立 XX 县社区矫正委员会、全面清理和修订社区矫

   正现有规章制度、依法做好社区矫正法实施时的工作衔接,努力推进全县社区矫 正工作高质量发展。要充分利用电视、电台、报纸、广播、网络等新闻媒体,大 力宣传社区矫正工作,营造全社会重视、关心、支持、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良好 氛围。

  2、健全社区矫正工作保障机制。认真落实社区矫正法的相关规定,加强社 区矫正机构、队伍、场所、经费等保障,为社区矫正工作创造更加有力的发展环 境。一是县政府应依法设立 XX 县社区矫正委员会,加强组织保障,发挥其牵头 抓总、统筹协调作用;二是司法局应提出设置社区矫正机构的意见,按照规定的 权限和程序审批;县人民政府要妥善解决社区矫正机构固定场所建设问题,依法 规范刑事执行工作;三是加强队伍建设。充实司法所工作力量,切实解决"一人 所"问题;以政府购买服务、专项保障等方式招聘社区矫正辅助工作人员,配齐 配强社区矫正执法工作力量。四要进一步加强经费保障。县政府要严格按《社区 矫正法》的规定,将社区矫正经费单独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 和实际工作需要建立社区矫正经费动态增长机制。

  3、不断优化社区矫正工作新机制。一是不断优化工作制度,全面梳理现行 社区矫正工作制度,及时做好废、改、立工作,进一步规范调查评估、接收入矫、 考核奖惩等重点环节的工作制度,严格执法标准、严密执法程序,形成科学规范 的管理机制,以制度体系建设为依托,全面提升社区矫正规范执法水平,确保《社 区矫正法》在 XX 落地见效。二是全面推进社会化建设。创新多元化社会主体参 与社区矫正工作模式,及时调整工作思路,在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基层组织、社 会力量广泛参与上下功夫,主动搭建平台、畅通渠道,最大限度动员和凝聚社会 力量参与,改变以往社区矫正机构唱独角戏的局面,切实提高社区矫正社会化、 专业化水平。

  司法局社区矫正情况调研材料第 3 篇

  20** 年 5 月 5 日至 20 日,区人大常委会王儒祥副主任带领调研组,对全区 社区矫正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调研组先后组织召开了 3 次专题座谈会,分 别听取了区法院、区检察院、区综治办、区公安局、区司法局、古南街道、文龙 街道、赶水镇、永新镇关于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情况的汇报和言实、永登、勤升、 渝綦 4 个律师事务所的意见,以及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民政局、区总工

   会、团区委、区妇联的书面汇报,详细了解了全区社区矫正工作开展情况和存在 的问题及建议,实地查看了矫正帮教管理服务中心、文龙司法所和三角司法所环 境建设、办公设施配备、社区矫正信息管理系统及社区矫正人员的相关台账资料。

  同时,调研组到渝北区司法局和大足区司法局的矫正帮教管理服务中心考察学习 社区矫正工作经验。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从调研情况看,区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各街镇认真贯彻落实社区矫正 工作的有关规定,紧紧围绕工作大局,积极推进社区矫正工作法制化规范化建设, 认真落实监督管理、教育矫正和社会适应性帮扶三项工作,为预防和减少重新违 法犯罪、有效化解社会矛盾、构建和谐稳定綦江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

  截止今年 4 月底,我区在册社区**人员 379 人,其中** 345 人、管制 13 人、 假释 14 人、暂予监外执行 7 人。

  (一)社区矫正保障工作不断加强。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为保障全区社区 矫正工作有效开展,成立了区镇两级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区司法局设社区矫 正局和区矫正帮教管理服务中心,并针对每个社区**人员建立了社区矫正小 组。二是加强队伍建设。社区矫正管理局现有 3 人,矫正帮教管理服务中心人员 编制 4 人,现有工作人员 5 人。同时,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招聘了 26 名 司法协管员,充实到各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工作。采取专家讲座、到高校进修和 轮岗锻炼等方式对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不断提升其业务能力。三是加强 经费保障。社区矫正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建区以来共投入 521 万元。20** 年,争取上级资金和区财政补助购置矫正帮教管理服务中心业务用房投入 570 万元。

  (二)社区矫正工作制度不断健全。一是规范执法审查程序。严格按照" 两高两部"联合出台的《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和重庆市制定的《社区矫正实施细 则》(以下简称《办法》和《细则》)的有关规定,对社区**人员进行管理。制 定了《綦江区社区矫正执法审查规则》,并对有违规违纪的社区**人员进行处 罚。20** 年以来,警告处分 129 人次,依法收监执行 13 人,撤销** 20 人。

  二是强化考核问责机制。为推动社区矫正工作落实,制定了《綦江区司法局社区 矫正执法考评办法(试行)》,通过年初下任务,然后日常考核、季度通报和年底

   检查的方式对基层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进行考核和问责。三是完善执法协作机 制。为整合矫正工作力量,建立了公检法司工作联席机制,定期召开社区矫正联 席会议,通报社区**人员信息及矫正情况等,及时研究解决社区矫正工作中的 问题。

  (三)社区矫正矫治功能不断展现。一是加强道德法制教育。针对不同社 区**人员制定个性矫正方案,因人施教,加强思想、法制和道德教育。二是加 强社会适应性帮扶。区司法局与民政、人社、教育等部门加强沟通协作,协调解 决社区**人员的就业、就学、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等问题,促使其顺利融 入社会。三是加强心理矫治辅导。在充分了解社区**人员的成长、生活、工作 环境的基础上,制定有针对性的心理矫治方案,以个别咨询和集体辅导相结合, 对社区**人员开展心理矫治,帮助他们重新塑造健全的人格,实现心理矫正与 行为矫正有效结合。20** 年至今共开展 36 场次心理健康教育讲座。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社区矫正工作认识有待提高。主要表现在:一是区政府及其职能部 门组织学习宣传《办法》和《细则》不广泛、不深入,以至于有的单位和街镇领 导干部及其工作人员尚不了解《办法》和《细则》内容。社会上更不了解、知晓 其精神,导致社区矫正工作社会认知度不高。二是有的村民和社区居民对社区矫 正工作不理解,对将社区**人员放在社区进行教育改造有抵触情绪,对社区矫 正工作比较排斥,在入户走访调查、收集证据时难以得到群众的认同和有关部门 的配合。

  (二)社区矫正管控力度仍需加大。主要表现在:一是工作缺乏有效机制。

  区司法局与相关职能部门间的配合协作、信息互通、共享平台以及工作对接、反 馈的长效工作机制还没有健全,司法、行政资源未能有效整合和统筹,影响了刑 罚执行效果。二是监管手段不足。矫正机关主要通过定位手机来掌握矫正对象的 行踪,但定位手机与社区**人员不能有效捆绑,人机分离现象时有发生,在监 管上存在掌握社区**人员实际行踪滞后的状况。区司法局缺乏强制手段和统一 的执法标志,不能对社区**人员心理形成强大的震慑作用。

  (三)社区矫正工作保障有待加强。一是队伍力量不足。我区社区**人 员数量多,监管任务十分繁重。但目前社区矫正局和矫正帮教管理服务中心工作

   人员共计 8 人(其中 2 人是司法协管员),而 21 个司法所中有 19 个司法所都只 有 1-2 名工作人员(含司法协管员),队伍力量跟不上工作需要。社区矫正既有 刑罚执行内容,也有教育矫正、社会帮扶的社会工作服务内容,而政府引导社会 组织和志愿者积极参与社区矫正工作不力,发挥社会力量的作用不够。社区矫正 法律性、政策性、专业性要求高,目前司法所相当一部分工作人员还不具备开展 工作所需要的法学、教育学、社会心理学等方面的知识。二是工作经费不足。我 区社区**人员逐年增加,办案费用大幅增长,但区级矫正经费财政预算并未随 之增加。《办法》对矫正管理提出更高要求,工作量相应增多,现有经费在一定 程度上影响了执法监督、教育矫正工作的展。20** 年就购买的矫正帮教管理服 务中心业务用房,至今未入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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