宠物医院疫情报告制度10篇

篇一:宠物医院疫情报告制度

  病例及档案管理

  一、 病例和档案设专人负责管理 二、 有关档案以及诊所与畜主之间的协议需由诊所盖章为准 三、 病例登建需由当班医师具体负责,严格按照医师操作规程进行记录、核查。

  四、 病例最少保存二年以上,已备各种查验。

  注:当班医师具体对自己登建的病例负责。

  医院防疫制度

  一、 各类疫苗严格管理,按要求存放。

  二、 疫苗注射前,当班医生应该严格按照规定为动物做全面身体检查,确认动物健康才能开具处方。

  三、 疫苗注射由当班护士见有医院总章的处方为畜主之宠物执行处方。

  四、 动物疫苗注射后,由医师开具《动物疫苗注射卡》医院盖章后有效。

  五、 严禁与诊疗无关工作人员为畜主动物开具疫苗并注射疫苗,严禁为未注射疫苗动物开具免疫证,一经 发现,当追究当事人责任。

  医院就诊需知

  一、 登记挂号,领取病例本 二、 到诊室找当班医生就诊 三、 凭处方到前台交款领药 四、 医师助理根据处方执行处置 五、 处置结束根据情况暂时留院观察或遵医嘱离开

  一、 医院设专人负责医院日常消毒活动

  医院消毒制度

  二、 消毒人员负责每天将医院周围包括房前屋后、畜主停车场在内的大环境消毒。

  三、 具体环境消毒如下:

  诊室:每日早晚消毒一次,夜间开紫外线消毒灯。诊台病例就诊处置结束后即刻消毒。

  候诊室:在动物活动场地,包括便溺场地,保持每 3 小时拖地消毒一次,其他消毒方法同诊室。

  手术室:手术室应该保持 24 小时无菌环境。每天除手术前后开紫外线灯消毒外,早晚对手术室全方位彻 底消毒。

  人员:当班人员做到不随便触摸未确诊和已经确诊的动物,医师及医护人员在触摸来诊动物后应当洗手消

  毒,避免再次接触其他动物引起的交叉感染。

  四、 医院一次性使用物品,每天应由专人负责回收处理,多次使用用具每天由消毒人员回收到消毒供应室,

  根据有关规定向高温,高压、定向消毒。

  五、 严格遵守消毒制度,一旦出现因消毒失误引起的医疗事故将追究当事人责任。

  一、 作息时间

  医院运做程序

  1、 门诊时间:早 8:30-晚 9:00 急诊时间:晚 9:00-早 8:30 2、医院 24 小时具备诊疗条件,值班医师、护士、接诊人员及出诊人员及时到位。

  3、工作期间,医护人员、内勤人员需做好接诊等后勤工作,保障出诊、接诊、急诊、住院、观察等工作的 顺利进行。

  4、遇有突发病症,需要休假人员到位的需要及时到位,以保证对动物病情及生命做最有效的救治。

  二、 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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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医院工作人员每天交接班时,清楚医院设备情况,为医院具备 24 小时诊疗条件做准备。

  2、 医院工作人员保证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3、 医院设备、器械由专人负责管理和合理分配,各科室对自己科室内的物品负责,每天交接班的时候清 点手术室内设备、器械的专项供应,保证手术室 24 小时无菌手术条件。

  疫情报告事项 一、 当班医师应定时学习上级文件,了解近期高发疫情、新疫情,以便日常诊疗中更准确的判断病畜病情。

  二、 日常诊疗活动中,发现人畜共患病,立即隔离患畜,立刻上报上级管理部门。

  三、 当疫情确认时,需按照上级部门部署,无条件协助上级部门进行消毒和防疫,尽快扑灭疫情。

  四、 情发生时,为了更好的控制疫情和稳定人员情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注意保密以及相关保密事项。

  药房管理 一、 药房管理人员做袄诊疗处置药品的正常供应,正常使用,合理管理。

  二、 药房为医院重要场所,严禁武官以及闲杂人员随意进入药房驻足,领取药品等。

  三、 药品的购进由临床医师递交申请,医院负责人认可后方可购进,入库时药房管理人员负责核对药品有 效期及药品厂商,做到不进假冒伪劣、过期药品。

  四、 药品出库要根据当班医师处方执行,医师签字及医院盖章后的药品方可出库。

  五、 定期核对药品有效期间,禁用过期药品,药品实效和过期后应及时上报,妥善销毁。

  六、 生物制品以及毒麻制品须专人专管。

  七、 定期核查药品数量,及时购进,保证医疗的正常实施。

  护士职责 一、 每天早晚负责医院的清洁卫生和消毒。

  二、 认真执行医生处方,并对异议处方向当班医师提出质疑,协助医师核对或修正。

  三、 熟悉掌握药品使用方法以及功能作用,熟知药房管理规程。

  四、 协助医师完成临床处理以及手术操作,保障手术室、处置室的正常使用。

  五、 熟悉助理人员操作规程,不得私自开具或更改医师处方。

  医师职责 一、 认真细致处置病例,热情热心对待畜主和小动物。

  二、 协助相关人员做好消毒和防疫工作。

  三、 负责药品的购进和审核工作,知道助理人员做好药房以及相关科室工作。

  四、 详细认真填写医疗病例并妥善保管,以备日后查验和后续工作的开展。

  五、 负责疫情检测和及时上报相关管理部门。

  六、 协助相关人员做好医院宣传以及疾病预防知识的普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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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宠物医院疫情报告制度

  动物医院诊疗服务制度

  一、热情服务顾客,及时对患畜进行检查、诊断、记录病历、书 写处方和治疗,并严格检查执行情况,严防差错事故的发生; 二、上班着工作服,注重形象,保持整洁; 三、详细了解患病宠物的病史情况及生活情况,准确、快速完成 检查、诊断、处方书写和治疗工作,建立病例档案,做好宠物主人 的思想工作;

  四、医务人员要认真仔细的解答顾客提问,不得无礼貌与客户进 行交流; 五、对病例进行细致检查、科学诊断、规范处方书写,合理用药, 医务人员必须认真、严格、正确地执行处方. 六、治疗过程中精心护理,随时关注患病动物输液渗漏、药物过 敏等情况,及时作出处理; 七、医务人员在检查、治疗和手术完毕后必须对诊断台、输液台、 手术室、手术器械及受污染的区域进行严格消毒.

   动物医院疫情报告制度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

  情应急条例》、《动物疫情报告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发现动物

  疫病或疑似动物疫病的,按规定向辖区内畜牧兽医站报告,电

  话:

  ;

  二、单位责任人负责本单位动物疫情报告管理工作,建立健

  全疫情管理制度和疫情档案;

  三、设有门诊日志、传染病疫情登记簿,并设有传染病报告

  卡,住院部设有住院登记簿,传染病报告卡保留三年;

  四、配备专门人员,负责疫情信息记录和报告,定期向辖区

  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报告疫情情况;

  五、发现动物疫病或疑似动物疫病时,及时上报辖区动物防

  疫监督机构,同时采取紧急措施控制疫情蔓延;

  六、各类疫情报表要认真填写,不得瞒报、谎报、迟报、漏

  报或阻碍他人报告动物疫情。

   动物医院药品进出管理制度

  为加强本单位药品采购、保存、使用等方面的管理确保医疗 质量,杜绝违纪行为,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制度:

  一、药房应指定专人管理,负责药品领取供应和保管工作; 药房药品应定为存放,不得私自放置、截留;

  二、定期清点药品种类、数量是否相符,检查药品是否积压变质, 如发现有沉淀、变质、变色、过期、标签模糊等药品时,须停止 使用,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非药房人员不得进入药房,药房内禁止会客和带小孩;

  四、药品采购应按照药品采购计划,以基本药物目录为依据,向 医院或卫生局指定的医药部门进行采购,并做好登记;

  五、严禁“四无”药品和营养滋补品、疗效食品等非治疗性药品 进入药房; 六、对毒麻、限剧药品,贵重药品进行保管。毒麻药应建立登记 卡,保持一定基数,设专用抽屉存放并加锁,每日交接班时清点。

   生物制品使用管理制度

  一、详细记载品名、数量、生产单位、批号、失效期、进出数量、 结余数量,做到生物制品出入账物相符;

  二、生物制品的运输、贮存和使用要严格按照有关的温度要求进 行,保证质量;

  三、按照生物制品的品种、批号分类整齐存放,生物制品纸箱(盒) 之间、与冰箱冰柜壁之间均应留有冷气循环通道;

  四、使用时要按照“先短效期、后长效期"和同批生物制品按“先 入库,先出库”的原则; 五、生物制品必须严格按规定的剂量、使用方法、时间要求,避 免医疗事故的发生。

   动物医院医疗废弃物管理制度

  一、对有关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 理等知识培训; 二、对医疗废物进行登记,保存登记资料;

  三、及时收集本单位产生的医疗废弃物,并按照类别分置于防渗 漏、防锐器穿透的专用包装物或者密闭的容器内,有明显的警示 标识。

  四、医疗废弃物中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 高危废弃物,应当首先在产生地点进行压力蒸汽灭菌或化学消毒 处理,然后按感染性废弃物收集处理;

  五、建立医疗废弃物的暂时贮存设施、设备,不得露天存放医疗 废弃物;医疗废弃物暂时贮存的时间不得超过2天,医疗废弃物的 暂时贮存设施、设备,应当远离医疗区、食品加工区和人员活动 区以及生活垃圾存放场所,医疗废弃物的暂时贮存设施、设备应 当定期消毒和清洁; 六、使用防渗漏、防遗撒的专用运送工具,按照本单位确定的内 部医疗废弃物运送时间、路线,将医疗废弃物收集、运送至暂时 贮存地点,运送工具使用后应当在医疗卫生机构指定的地点及时 消毒和清洁; 七、污水、传染病或者疑似传染病患畜的排泄物,应当严格消毒, 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后,方可排入污水处理系统;

   八、严禁一次性医疗用品回笼使用,严禁非法回收一次性医疗用 品;

  动物医院无害化处理制度

  为防止动物疫病的发生和传播,规范病害动物、病害动物产品无 害化处理工作,制定本制度:

  一、配备无害化处理设施,对病害动物、动物产品进行无害化处 理。

  二、无害化处理的方法和要求,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三、无害化处理结束后对病害产品污染的地方进行彻底消毒。

  四、动物排泄物、生产污水等须经污水处理设施进行无害化处理, 达到生物安全标准和其它标准后方可排放,未经处理不得擅自排 放。

  五、认真做好病害动物、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档案和记录,档案 记录保存两年

   动物医院毒麻精神药品使用管理制度

  一、医用毒性药品管理 (一)要认真执行国务院发布的《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

  (二)医疗用毒性药品(简称毒性药品),系指毒性剧烈,治疗剂量 与中毒剂量相近,使用不当会致人或动物中毒或死亡的药品; (三)中药品种的毒性药品均系生药材和饮片,西药品种的毒性 药品均系原料药品;

  (四)以毒性药品为原料自配的制剂要专设毒性制备操作室,各 种制备器具要专用,用后立即清洗干净,必须有两名药学专业人 员负责配制,制剂须经质量检查,要有完整操作记录,保存2年备 查;

  (五)毒性药品应建立严格管理制度,有专人管理、专柜加锁, 专用账卡,收购、加工和使用毒性药品必须建立健全的保管、验 收、领发和校对等制度,杜绝假药、发错或与其他药品混淆;

  (六)医疗单位购进的毒性药品,只准本单位使用,不得转售; (七)在毒性药品的标签右上角用黑底白字注有“毒”字显著字 样,以防与其他药品混淆. 二、麻醉药品管理 (一)麻醉药品是指易产生身体依赖性、能成瘾癖的药品,麻醉 药使用要严格执行国务院发布的《麻醉药品管理办法》有关规定;

  (二)麻醉药品只能用于医疗、科研和教学,使用麻醉药品的医

   师,必须具有2~3年以上临床经验,方有处方权; (三)要正确合理使用麻醉药品,给患畜开麻醉药品,必须建有 病历,每次开药在病历上记录;

  (四)麻醉药品应有专用处方,专用处方应专印“麻醉药品处方 笺”,可用颜色区分或周围印红边,专供开写麻醉药品使用,除要 严格执行“处方制度”外,还应写明病情摘要和诊断,处方要保 存3年;

  (五)麻醉药品的每张处方注射剂量不得超过2日常用量,片剂、 酊剂、糖浆剂等不超过3日常用量,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天,麻醉 药品禁止非法使用、储存、转让或借用和零售; 三、精神药品管理 (一)要认真按照国务院发布的《精神药品管理办法》执行. (二)精神药品是直接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使之兴奋或抑制, 连续使用能产生依赖性的药品,分为第一类和第二类;

  (三)医师根据病情需要合理正确使用精神药品,严禁滥用,除 特殊情况外,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每次不超过3日常用量,第二 类精神药品处方,每次不超过7日常用量,处方要保存2年备查; (四)精神药品处方的书写要完全符合“处方制度”的有关规定;

  (五)精神药品应建立收支账目,按季盘点,做到账物相符,第一、 二类精神药品原料和一类精神药品的制剂,应实行专人管理,专 柜加锁,建立账册,发现问题应按有关规定上报;

  (六)医疗单位购进的精神药品,只准本单位使用,不得转售;

   (七)在精神药品的标签右上角注有〖FK()精神药品〖FK〗〗的 显著字样,严防与一般药品相混淆。其中“精”、“品”两字为白 底绿字,“神”、“药”两字为绿底白字。

  动物医院公示制度

  一、实行医疗服务价格和药品价格公示制度,不得分解项目重复 收费;

  二、通过公示栏、电子相视屏等方式进行公示; 三、医疗服务价格公示内容为药品价格、医用材料价格、服务 项目价格等.具体内容规定如下:

  (一)药品价格公示:药品通用名、商品名、剂型、规格、计价 单位、价格、生产厂家、是否列入国家基本用药目录、最高零售 价格和实际执行价格;

  (二)医用材料价格公示:医用材料的品名规格、执行价格等;

  (三)服务项目价格的公示:公示范围为综合医疗服务类中的一 般医疗服务;一般检查治疗;医技诊疗类中的医学影像;超声检 查、检验;临床诊疗类中的常见检查和手术;宠物用品、宠物美 容等,公示内容为医疗服务项目名称、内涵、计价单位、收费标 准、收费依据等;

  四、医药价格发生变动时,应当在执行新价格前,及时调整公示

   内容。来不及公示的应主动向客户说明; 五、采取有效形式及时提供药品、医用材料和医疗服务价格情况 的咨询服务,以方便监督;

  六、严禁不经公示或强行医疗收费,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七、在医药价格公示的同时,设立举报投诉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动物医院病历管理制度

  (一)严格病历管理,严禁任何人涂改、伪造、隐匿、销毁、 抢夺、窃取病历;

  (二)除涉及对患畜实施医疗活动的医务人员及医疗服务质 量控制人员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擅自查阅该患畜的病历, 因科研、教学需要查阅病历的,需经医务人员同意,阅后应当立 即归还;

  (三)病历一律用中文书写,无正式译名的病名,以及药名等可以 例外; (四)病历记录要简明扼要,患病动物的名称、性别、年龄、品 种;主人姓名、住址、联系电话等;主诉、现病史、既往史,诊断 过程及治疗、处理意见等均需记载于病历上,由医师书写并签全 名;

  (五)设立住院病历编号制度,住院病历应当标注页码;

  (六)在患者住院期间,其住院病历由所在病区负责集中、统一

   保管;病区应当在收到患者的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 查资料等检查结果后24小时内归入住院病历;住院病历在患者出 院后由病案室负责集中、统一保存和管理; (七)住院病历因医疗活动或复印、复制等需要带离病区时,应 当由病区指定专门人员负责携带和保管;

  (八)凡出院病历三个工作日、死亡病历五个工作日全部收回病 案室,定期对病历进行清查,仔细核对,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动物医院化验检验管理制度

  一、化验制度:

  (一)目的是规范实验室管理,保证试验环境满足检验工作的要 求和仪器设备的使用条件。主要适用于实验室管理。责任人为实 验室负责人、检验员。

  (二)化验室必须保持整洁和安静,保持良好通风,严禁在化验室 内吸烟、饮食、饮水、喧哗、打闹、娱乐;

  (三)所有仪器、物品必须摆放整齐,便于使用,不得随意改动; (四)实验室内试剂应有规范的标签,按试剂要求的条件存放;

  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单独存放。

  (五)检验人员要严格遵守仪器设备操作规程;下班前要断水、断 电、断气,做好安全检查. 二、检验制度:

  (一)样品按标准方法取样,取样后立即做样,防止样品发生变

   化; (二)在检验过程中,样品由检验人员保管,保持样品不被污染 直至检验结束;

  (三)检验用的仪器设备要及时维护,使之处于良好状态,保证 检验数据的准确性。

  动物医院卫生消毒制度

  一、医务人员工作时间应衣帽整洁,操作时必须戴工作帽和口罩, 严格遵守无菌操作规程;

  二、使用合格的消毒剂、消毒器械、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 用品;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用后应当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

  三、进入畜体组织或无菌器官的医疗用品必须达到灭菌要求;凡 接触皮肤、粘膜的器械和用品必须达到消毒要求;各种注射、穿 刺、采血器具应当一畜一用一消毒;

  四、无菌器械容器、敷料缸、持物钳等,要定期消毒、灭菌,消 毒液定期更换;用过的物品与未用过的物品严格分开,并有明显 标志;

   五、传染病畜应进行预检分诊,按常规隔离;疑似传染病畜应在 观察室隔离,病畜的排泄物和用过的物品要进行消毒处理; 六、病房应定时通风换气,每日空气消毒,物品定期消毒;传染 病畜出院、转院、死亡后应对病畜单元进行终末消毒;

  七、传染病畜要按病种分区隔离,工作人员进入污染区要穿隔离 衣,接触不同病种时应更换隔离衣、洗手,离开污染区时脱去隔 离衣;

  八、供应室必须将无菌与清洁、污染物品分开存放;严格按照消 毒方法进行消毒,并定期开展消毒与灭菌效果检测工作.

  

篇三:宠物医院疫情报告制度

  宠物医院疫情报告制度

  宠物医院疫情报告制度

  动物疫情报告制度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 《动物疫情报告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发现动物疫病或疑似动物疫病的,按规 定程序上报;

  二、单位责任人负责本单位动物疫情报告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疫情管理制度 和疫情档案;

  三、设有门诊日志、传染病疫情登记簿,并设有传染病报告卡,住院部设有 住院登记簿,传染病报告卡保留三年;

  四、配备专门人员,负责疫情信息记录和报告,定期向辖区动物防疫监督机 构报告疫情情况;

  五、发现动物疫病或疑似动物疫病时,及时上报辖区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同 时采取紧急措施控制疫情蔓延;

  六、各类疫情报表要认真填写,不得瞒报、谎报、迟报、漏报或阻碍他人报 告动物疫情。

  兽药处方管理制度 一、不得任意改动,否则应登记留样备案。

  二、执业兽医师具有处方权。执业兽医师应当根据诊疗需要按照诊疗规范、 兽说明书等开具处方所有开具的处方必须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三、处方开具当日有效。特殊情况下需延长有效期的由开具处方的执业兽医 师明有效期限但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 3 天。

  四、处方一般不得超过 7 日用量,急诊处方一般不得超过 3 日用量,对于某 些慢性病或特殊情况处方用量可适当延长但应当注明理由。

  五、药房人员必须凭处方发放处方药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认真审核处方准确 调配药品。在完成处方调剂后在处方上签名。如发现问题应当及时与处方医师联 系不得私自更改。

  六、处方由药房人员每天收回按日期装订整齐妥善保存。普通处方、急诊处

   方保存期限为 1 年麻醉药品处方保存期限为 2 年。

  卫生消毒制度 一、医务人员工作时间应衣帽整洁,操作时必须戴工作帽和口罩,严格遵守

  无菌操作规程;

  二、使用合格的消毒剂、消毒器械、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一次

  性使用医疗用品用后应当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

  三、进入畜体组织或无菌器官的医疗用品必须达到灭菌要求;凡接触皮肤、

  粘膜的器械和用品必须达到消毒要求;各种注射、穿刺、采血器具应当一畜一用 一消毒;

  四、无菌器械容器、敷料缸、持物钳等,要定期消毒、灭菌,消毒液定期更 换;用过的物品与未用过的物品严格分开,并有明显标志;

  五、传染病畜应进行预检分诊,按常规隔离;疑似传染病畜应在观察室隔离, 病畜的排泄物和用过的物品要进行消毒处理;

  六、病房应定时通风换气,每日空气消毒,物品定期消毒;传染病畜出院、 转院、死亡后应对病畜单元进行终末消毒;

  七、传染病畜要按病种分区隔离,工作人员进入污染区要穿隔离衣,接触不 同病种时应更换隔离衣、洗手,离开污染区时脱去隔离衣;

  八、供应室必须将无菌与清洁、污染物品分开存放;严格按照消毒方法进行 消毒,并定期开展消毒与灭菌效果检测工作。

  废弃物管理制度 一、对有关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培 训;

  二、对医疗废物进行登记,保存登记资料;

  三、及时收集本单位产生的医疗废弃物,并按照类别分置于防渗漏、防锐器 穿透的专用包装物或者密闭的容器内,有明显的警示标识和四、医疗废弃物中病 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废弃物,应当首先在产生地点进 行压力蒸汽灭菌或化学消毒处理,然后按感染性废弃物收集处理;

  五、建立医疗废弃物的暂时贮存设施、设备,不得露天存放医疗废弃物;医 疗废弃物暂时贮存的时间不得超过 2 天,医疗废弃物的暂时贮存设施、设备,应

   当远离医疗区、食品加工区和人员活动区以及生活垃圾存放场所,医疗废弃物的 暂时贮存设施、设备应当定期消毒和清洁;

  六、使用防渗漏、防遗撒的专用运送工具,按照本单位确定的内部医疗废弃 物运送时间、路线,将医疗废弃物收集、运送至暂时贮存地点,运送工具使用后 应当在医疗卫生机构指定的地点及时消毒和清洁;

  七、污水、传染病或者疑似传染病患畜的排泄物,应当严格消毒,达到国家 规定的排放标准后,方可排入污水处理系统;

  八、严禁一次性医疗用品回笼使用,严禁非法回收一次性医疗用品;

  无害化处理制度 为防止动物疫病的发生和传播,规范病害动物、病害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工 作,制定本制度:

  一、配备无害化处理设施,对病害动物、动物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

  二、无害化处理的方法和要求,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三、无害化处理结束后对病害产品污染的地方进行彻底消毒。

  四、动物排泄物、生产污水等须经污水处理设施进行无害化处理,达到生物 安全标准和其它标准后方可排放,未经处理不得擅自排放。

  五、认真做好病害动物、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档案和记录,档案记录保存两 年

  

篇四:宠物医院疫情报告制度

  动物医院疫情报告制度与动物医院病历管理制 度

  动物医院疫情报告制度 一、严格遵守《___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动 物疫情报告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发现动物疫病或疑似动物疫病的, 按规定向辖区内畜牧兽医站报告,电话:;

  二、单位责任人负责本单位动物疫情报告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疫 情管理制度和疫情档案;

  三、设有门诊日志、传染病疫情登记簿,并设有传染病报告卡, 住院部设有住院登记簿,传染病报告卡保留三年;

  四、配备专门人员,负责疫情信息记录和报告,定期向辖区动物 防疫监督机构报告疫情情况;

  五、发现动物疫病或疑似动物疫病时,及时上报辖区动物防疫监 督机构,同时采取紧急措施控制疫情蔓延;

  六、各类疫情报表要认真填写,不得瞒报、谎报、迟报、漏报或 阻碍他人报告动物疫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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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动物医院病历管理制度 (一)严格病历管理,严禁任何人涂改、伪造、隐匿、销毁、抢 夺、窃取病历;

  (二)除涉及对患畜实施医疗活动的医务人员及医疗服务质量控 制人员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擅自查阅该患畜的病历,因科研、 教学需要查阅病历的,需经医务人员同意,阅后应当立即归还;

  (三)病历一律用中文书写,无正式译名的病名,以及药名等可 以例外;

  (四)病历记录要简明扼要,患病动物的名称、性别、年龄、品 种;主人姓名、住址、联系电话等;主诉、现病史、既往史,诊断过程 及治疗、处理意见等均需记载于病历上,由医师书写并签全名;

  (五)设立住院病历编号制度,住院病历应当标注页码;

  (六)在患者住院期间,其住院病历由所在病区负责集中、统一 保管;病区应当在收到患者的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 料等检查结果后___小时内归入住院病历;住院病历在患者出院后由 病案室负责集中、统一保存和管理;

  (七)住院病历因医疗活动或复印、复制等需要带离病区时,应 当由病区指定专门人员负责携带和保管;

  (八)凡出院病历三个工作日、死亡病历五个工作日全部收回病 案室,定期对病历进行清查,仔细核对,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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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五:宠物医院疫情报告制度

  宠物医院疫情报告制度

  动物疫情报告制度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重大动 物疫情应急条例》、《动物疫情报告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发现动物疫病或疑似动物疫病的,按规定程序上报;

  二、单位责任人负责本单位动物疫情报告管理工作,建立 健全疫情管理制度和疫情档案;

  三、设有门诊日志、传染病疫情登记簿,并设有传染病报 告卡,住院部设有住院登记簿,传染病报告卡保留三年;

  四、配备专门人员,负责疫情信息记录和报告,定期向辖 区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报告疫情情况;

  五、发现动物疫病或疑似动物疫病时,及时上报辖区动物 防疫监督机构,同时采取紧急措施控制疫情蔓延;

  六、各类疫情报表要认真填写,不得瞒报、谎报、迟报、 漏报或阻碍他人报告动物疫情。

  兽药处方管理制度 一、不得任意改动,否则应登记留样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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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执业兽医师具有处方权。执业兽医师应当根据诊疗需 要按照诊疗规范、兽说明书等开具处方所有开具的处方必须严 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三、处方开具当日有效。特殊情况下需延长有效期的由开 具处方的执业兽医师明有效期限但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 3 天。

  四、处方一般不得超过 7 日用量,急诊处方一般不得超过 3 日用量,对于某些慢性病或特殊情况处方用量可适当延长但 应当注明理由。

  五、药房人员必须凭处方发放处方药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 认真审核处方准确调配药品。在完成处方调剂后在处方上签 名。如发现问题应当及时与处方医师联系不得私自更改。

  六、处方由药房人员每天收回按日期装订整齐妥善保存。

  普通处方、急诊处方保存期限为 1 年麻醉药品处方保存期限为 2 年。

  卫生消毒制度 一、医务人员工作时间应衣帽整洁,操作时必须戴工作帽 和口罩,严格遵守无菌操作规程;

  二、使用合格的消毒剂、消毒器械、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 用医疗用品;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用后应当及时进行无害化处 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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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进入畜体组织或无菌器官的医疗用品必须达到灭菌要 求;凡接触皮肤、粘膜的器械和用品必须达到消毒要求;各种 注射、穿刺、采血器具应当一畜一用一消毒;

  四、无菌器械容器、敷料缸、持物钳等,要定期消毒、灭 菌,消毒液定期更换;用过的物品与未用过的物品严格分开, 并有明显标志;

  五、传染病畜应进行预检分诊,按常规隔离;疑似传染病 畜应在观察室隔离,病畜的排泄物和用过的物品要进行消毒处 理;

  六、病房应定时通风换气,每日空气消毒,物品定期消 毒;传染病畜出院、转院、死亡后应对病畜单元进行终末消 毒;

  七、传染病畜要按病种分区隔离,工作人员进入污染区要 穿隔离衣,接触不同病种时应更换隔离衣、洗手,离开污染区 时脱去隔离衣;

  八、供应室必须将无菌与清洁、污染物品分开存放;严格 按照消毒方法进行消毒,并定期开展消毒与灭菌效果检测工 作。

  废弃物管理制度 一、对有关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 紧急处理等知识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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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对医疗废物进行登记,保存登记资料;

  三、及时收集本单位产生的医疗废弃物,并按照类别分置 于防渗漏、防锐器穿透的专用包装物或者密闭的容器内,有明 显的警示标识和四、医疗废弃物中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 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废弃物,应当首先在产生地点进行压力 蒸汽灭菌或化学消毒处理,然后按感染性废弃物收集处理;

  五、建立医疗废弃物的暂时贮存设施、设备,不得露天存 放医疗废弃物;医疗废弃物暂时贮存的时间不得超过 2 天,医 疗废弃物的暂时贮存设施、设备,应当远离医疗区、食品加工 区和人员活动区以及生活垃圾存放场所,医疗废弃物的暂时贮 存设施、设备应当定期消毒和清洁;

  六、使用防渗漏、防遗撒的专用运送工具,按照本单位确 定的内部医疗废弃物运送时间、路线,将医疗废弃物收集、运 送至暂时贮存地点,运送工具使用后应当在医疗卫生机构指定 的地点及时消毒和清洁;

  七、污水、传染病或者疑似传染病患畜的排泄物,应当严 格消毒,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后,方可排入污水处理系 统;

  八、严禁一次性医疗用品回笼使用,严禁非法回收一次性 医疗用品;

  无害化处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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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防止动物疫病的发生和传播,规范病害动物、病害动物 产品无害化处理工作,制定本制度:

  一、配备无害化处理设施,对病害动物、动物产品进行无 害化处理。

  二、无害化处理的方法和要求,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三、无害化处理结束后对病害产品污染的地方进行彻底消 毒。

  四、动物排泄物、生产污水等须经污水处理设施进行无害 化处理,达到生物安全标准和其它标准后方可排放,未经处理 不得擅自排放。

  五、认真做好病害动物、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档案和记 录,档案记录保存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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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六:宠物医院疫情报告制度

  医院公示制度

  一、发行医疗服务价格和药品价格公示制度,不得分解项目重 复收费。

  二、通示公示栏、电子和视频等方式进行公示。

  三、医疗服务价格公示内容为药品价格、医用材料价格、服务 项目价格等,具体内容规定如下:

  (一)药品价格公示:药品通用名、商品名、剂型、规格、计 价单位、价格、生产厂家、是否列入国家基本用药目录、最高零 售价格和实际执行价格;

  (二)医用材料价格公示:医用材料的品名规格、执行价格等;

  (三)服务项目价格的公示:公示范围为综合医疗服务类中的 一般医疗服务;一般检查治疗;医技诊疗中的医学影像;超声检 查、检验;临床诊疗类中的常见检查和手术;宠物用品、宠物美 容等,公示内容为医疗服务项目名称、内涵、计价单位、收费标 准、收费依据等。

  四、医药价格发生变动时,应当在执行新价格前,与时调整公 示内容,来不与公示的应主动向客户说明。

  五、采取有效形式与时提供药品、医用材料和医疗服务价格情 况的咨询服务,以方便监督。

  六、严禁不经公示或强行医疗收费,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七、在医药价格公示的同时,设立举报投诉 ,接受社会监 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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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病历处方管理制度

  一、病历管理制度:

  (一)严格病历管理,严禁任何人涂改、伪造、、隐匿、销毁、抢夺、 窃取病历;

  (二)除涉与对患畜实施医疗活动的医务人员与医疗服务质量控制人 员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擅自查阅该患畜的病历,因科研、教学需 要查阅病历的,需经医务人员同意,阅后应当立即归还;

  (三)病历一律用中文书写,无正式译名的病名,以与药名等可以例 外;

  (四)病历记录要简明扼要,患畜的名称、性别、年龄、品种;主人 XX、住址、联系 等;主诉、现病史、既往史,诊断过程与治疗、处理意 见等均需记载于病历上,由医师书写并签全名;

  (五)设立住院病历编号制度,住院病历应当标注页码;

  (六)在患畜住院期间,其住院病历由所在病区负责集中、统一保管;

  病区应当在收到患畜的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等检查结果 后 24 小时内归入住院病历;住院病历在患畜出院后由病案室负责集中、统 一保存和管理;

  (七)住院病历因医疗活动或复印、复制等需要带离病区时,应当由 病区指定专门人员负责携带和保管;

  (八)凡出院病历三个工作日、死亡病历五个工作日全部收回病案室, 定期对病历进行清查,仔细核对,发现问题与时解决。

  二、处方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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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处方必须由医师本人书写,医师不得事先在处方上签字后,交 给无处方权者与下级医师;任何人不得幕仿医师在处方上签字;

  (二)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处方开具和调剂人员应具有相应 资质,处方格式、使用和管理要求应符合相关规定;

  (三)药剂师无修改处方权,无论是处方中的任何差错和疏漏,都必 须经医师修改;如缺药,建议代用品,也必须经医师重开处方,或修改签 字后方可调配;

  (四)处方必须经药剂人员进行药学审查后方可调配,药剂人员有权 监督临床医师用药,对不合理用药,应进行干预和记录;对违反规定、乱 开处方、滥用药品者,药剂人员有权拒绝调配;

  (五)处方交由专人保管,普通处方保存不得少于一年,麻醉处方保 存不得少于三年,保存期内注意防潮、防霉、防蛀,保证处方完整;

  (六)处方一般用钢笔或圆珠笔书写,字迹要清楚,不得涂改,处方 内容应包括:处方编号、年、月、日、患畜 XX、性别、年龄、药品名称、 剂型、规格与数量、用药方法、药价、医师签名;

  (七)处方上药品数量一律用阿拉伯数字书写,药品用量单位以克(g) 毫克(mg)毫升(ml)国际单位(in)计算;片剂、丸剂、胶囊剂以片、 丸、粒为单位,注射剂以支、瓶为单位,并注明含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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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疗废弃物管理制度

  一、对有关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与紧急处理等 相关培训;

  二、对医疗度废弃物进行登记,保存登记资料;

  三、与时收集本单位产生的医疗废弃物,并按照类别分置于防渗漏、 防锐器穿透的专用包装或密闭的容器内,有明显的警示标识;

  四、医疗废弃物中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 废弃物等,首先在产生地点进行压力蒸汽灭菌或化学消毒处理,然后按照 感染性废弃物收集处理;

  五、建立医疗废弃物的暂时贮存设施、设备,不得露天存放医疗废弃 物;医疗废弃物暂时贮存的时间不得超过 2 天,医疗废弃物的暂时贮存设 施、设备,应当远离医疗区、食品加工区和人员活动区以与生活垃圾存放 场所,医疗废弃物的暂时贮存设施、设备应当定期消毒和清洁。

  六、使用防渗漏、防遗漏的专用运送工具,按照本单位确定的内部医 疗废弃物运送时间、路线,将医疗废弃物收集、运送至暂时贮存地点,运 送工具使用后应当在医疗卫生机构指定的地点与时消毒和清洁。

  七、污水、传染病或者疑似传染病患畜的排泄物,应当严格消毒,达 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后,方可排入污水处理系统;

  八、严禁一次性医疗用品回笼使用,严禁非法回收一次性医疗用品;

  九、自行处置医疗废弃物时,应当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一)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器具和容易致人损伤的医疗废弃物,应当 消毒并作毁形处理;

  (二)能够焚烧的,应当与时焚烧;

  (三)不能焚烧的,消毒后集中填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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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诊疗服务制度

  一、热情服务顾额,与时对患畜进行检查、诊断、记录病历、 书写处方和治疗,并严格检查执行情况,严防差错事故的发生;

  二、上班着工作服,注重形象,保持整洁;

  三、详细了解患畜的病史情况与生活情况,准确、快速完成 检查、断、处方书写和治疗工作,建立患畜档案,做好畜主的思 想工作;

  四、医务人员要认真仔细的解答顾客提问,不得口含模糊与 客户进行交流;

  五、对患畜进行细致检查,科学诊断,规范处方书写,合理 用药,医务人员必须认真、严格、正确地执行处方。

  六、治疗过程中精心护理,随时关注患病动物输液渗漏,药 物过敏等情况,与时作出处理;

  七、医务人员在检查、治疗和手术完毕后必须对诊断后、输 液后、手术室、手术器械与受污染的区域进行严格消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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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环境与器械卫生消毒制度

  一、医务人员工作时间应衣帽整洁,操作时必须戴工作帽和 口罩,严格遵守无菌操作规程;

  二、使用合格的消毒剂、消毒器械、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 医疗用品,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后应当与时进行无害化处理;

  三、进入畜体组织或无菌器官的医疗用品必须达到灭菌要求, 凡接触皮肤、粘膜的器械和用品必须达到消毒要求;各种注射、 穿刺、采血器具应当一畜一用一消毒;

  四、无菌器械容器、敷料缸、持物钳等,要定期消毒、灭菌, 消毒液定期更换;用过的物品与未用过的物品严格分开,并有明 显标志;

  五、传染病畜应进行预检分诊,按常规隔离;疑似传染病畜 应在观察室隔离,病畜的排泄物和用过的物品要进行消毒处理;

  六、病房应定时通风换气,每日空气消毒,物品定期消毒;

  传染病畜出院,转院、死亡后应对病畜单元进行终末消毒;

  七、传染病畜要按病种分区隔离,工作人员进入污染区要穿 隔离衣,接触不同病种时应更换隔离衣、洗手,离开污染区时脱 去隔离衣;

  八、供应室必须将无菌与清洁、污染物品分开存放;严格按 照消毒方法进行消毒,并定期开展消毒与灭菌效果检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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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动物疫情报告制度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情 应急条例》、《动物疫情报告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发现动物疫 病或疑似动物疫病的,按规定程序上报。

  二、单位责任人负责本单位动物疫情报告管理工作,建立健全 疫情管理制度和疫情档案。

  三、设有门诊日志、传染病疫情登记簿,并设有传染病报告卡, 住院部设有住院登记簿,传染病报告卡保留三年。

  四、配备专门人员,负责疫情信息记录和报告,定期向辖区动 物防疫监督机构报告疫情情况。

  五、发现动物疫情或疑似动物疫情病时,与时上报辖区动物防 疫监督机构,同时采取紧急措施控制疫情蔓延。

  六、各类疫情报表要认真填写,不得瞒报、谎报、迟报、漏报 或阻碍他人报告动物疫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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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七:宠物医院疫情报告制度

  动物疫情处置和报告管理制度

  一、发现动物染疫或者疑似染疫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立即向当兽 医主管部门、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或者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并 采取隔离等控制措施防止动物疫情扩散。

  二、 发现公务患有或者疑似患有国家规定应当捕杀的疫病是不得擅 自进行治疗。

  三、动物诊疗机构应当配合兽医主管部门、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或者 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认真完成相关调查、诊断、防控等措施。执业 兽医师应当按照当地人民政府或者兽医主管部门的要求参加预防、 控 制和扑灭动物疫病活动。

  

篇八:宠物医院疫情报告制度

  宠物诊疗机构重大动物疫情报告制度

  1、宠物诊疗机构应明确专人负责重大动物疫情报告工作,从业人员应根据 国家规定自觉履行重大动物疫情报告的义务,维护公共卫生安全。

  2、宠物诊疗机构应加强重大动物疫情报告知识的宣传、教育与普及等 工作,配合做重大动物疫情的流行病学调查工作。

  3、发现宠物患有或者疑似患有国家规定的重大动物疫病应做好记录并 及时报告,不得擅自进行治疗和处置,防止动物疫情扩散。

  4、重大动物疫情报告的受理机关为当地兽医主管部门、动物卫生监督 机构或者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

  5、宠物诊疗机构的执业兽医应当按照当地政府或者兽医主管部门的要 求,参加预防、控制和扑灭重大动物疫病等公益活动。

  

篇九:宠物医院疫情报告制度

  宠物医院疫情报告制度

  动物疫情报告制度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动 物疫情报告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发现动物疫病或疑似动物疫病的,按规定程 序上报;

  二、单位责任人负责本单位动物疫情报告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疫情管理制度 和疫情档案;

  三、设有门诊日志、传染病疫情登记簿,并设有传染病报告卡,住院部设有 住院登记簿,传染病报告卡保留三年;

  四、配备专门人员,负责疫情信息记录和报告,定期向辖区动物防疫监督机 构报告疫情情况;

  五、发现动物疫病或疑似动物疫病时,及时上报辖区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同 时采取紧急措施控制疫情蔓延;

  六、各类疫情报表要认真填写,不得瞒报、谎报、迟报、漏报或阻碍他人报 告动物疫情。

  兽药处方管理制度 一、不得任意改动,否则应登记留样备案。

  二、执业兽医师具有处方权。执业兽医师应当根据诊疗需要按照诊疗规范、 兽说明书等开具处方所有开具的处方必须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 定。

  三、处方开具当日有效。特殊情况下需延长有效期的由开具处方的执业兽医 师明有效期限但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 3 天。

  四、处方一般不得超过 7 日用量,急诊处方一般不得超过 3 日用量,对于某 些慢性病或特殊情况处方用量可适当延长但应当注明理由。

  五、药房人员必须凭处方发放处方药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认真审核处方准确 调配药品。在完成处方调剂后在处方上签名。如发现问题应当及时与处方医师联 系不得私自更改。

  六、处方由药房人员每天收回按日期装订整齐妥善保存。普通处方、急诊处

   方保存期限为 1 年麻醉药品处方保存期限为 2 年。

  卫生消毒制度 一、医务人员工作时间应衣帽整洁,操作时必须戴工作帽和口罩,严格遵守

  无菌操作规程;

  二、使用合格的消毒剂、消毒器械、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一次

  性使用医疗用品用后应当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

  三、进入畜体组织或无菌器官的医疗用品必须达到灭菌要求;凡接触皮肤、

  粘膜的器械和用品必须达到消毒要求;各种注射、穿刺、采血器具应当一畜一用 一消毒;

  四、无菌器械容器、敷料缸、持物钳等,要定期消毒、灭菌,消毒液定期更 换;用过的物品与未用过的物品严格分开,并有明显标志;

  五、传染病畜应进行预检分诊,按常规隔离;疑似传染病畜应在观察室隔离, 病畜的排泄物和用过的物品要进行消毒处理;

  六、病房应定时通风换气,每日空气消毒,物品定期消毒;传染病畜出院、 转院、死亡后应对病畜单元进行终末消毒;

  七、传染病畜要按病种分区隔离,工作人员进入污染区要穿隔离衣,接触不 同病种时应更换隔离衣、洗手,离开污染区时脱去隔离衣;

  八、供应室必须将无菌与清洁、污染物品分开存放;严格按照消毒方法进行 消毒,并定期开展消毒与灭菌效果检测工作。

  废弃物管理制度 一、对有关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培 训;

  二、对医疗废物进行登记,保存登记资料;

  三、及时收集本单位产生的医疗废弃物,并按照类别分置于防渗漏、防锐器 穿透的专用包装物或者密闭的容器内,有明显的警示标识和四、医疗废弃物中病 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废弃物,应当首先在产生地点进 行压力蒸汽灭菌或化学消毒处理,然后按感染性废弃物收集处理;

  五、建立医疗废弃物的暂时贮存设施、设备,不得露天存放医疗废弃物;医 疗废弃物暂时贮存的时间不得超过 2 天,医疗废弃物的暂时贮存设施、设备,应

   当远离医疗区、食品加工区和人员活动区以及生活垃圾存放场所,医疗废弃物的 暂时贮存设施、设备应当定期消毒和清洁;

  六、使用防渗漏、防遗撒的专用运送工具,按照本单位确定的内部医疗废弃 物运送时间、路线,将医疗废弃物收集、运送至暂时贮存地点,运送工具使用后 应当在医疗卫生机构指定的地点及时消毒和清洁;

  七、污水、传染病或者疑似传染病患畜的排泄物,应当严格消毒,达到国家 规定的排放标准后,方可排入污水处理系统;

  八、严禁一次性医疗用品回笼使用,严禁非法回收一次性医疗用品;

  无害化处理制度 为防止动物疫病的发生和传播,规范病害动物、病害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工 作,制定本制度:

  一、配备无害化处理设施,对病害动物、动物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

  二、无害化处理的方法和要求,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三、无害化处理结束后对病害产品污染的地方进行彻底消毒。

  四、动物排泄物、生产污水等须经污水处理设施进行无害化处理,达到生物 安全标准和其它标准后方可排放,未经处理不得擅自排放。

  五、认真做好病害动物、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档案和记录,档案记录保存两 年

  

篇十:宠物医院疫情报告制度

  宠物诊疗机构重大动物疫情报告制度

  1、 宠物诊疗机构应明确专人负责重大动物疫情报告工作,从业人员应根据国家 规定自觉履行重大动物疫情报告的义务,维护公共卫生安全。

  2、宠物诊疗机构应加强重大动物疫情报告知识的宣传、教育与普及等工作,配 合做重大动物疫情的流行病学调查工作。

  3、发现宠物患有或者疑似患有国家规定的重大动物疫病应做好记录并及时报 告,不得擅自进行治疗和处置,防止动物疫情扩散。

  4、 重大动物疫情报告的受理机关为当地兽医主管部门、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或者 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

  5、 宠物诊疗机构的执业兽医应当按照当地政府或者兽医主管部门的要求,参加 预防、控制和扑灭重大动物疫病等公益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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